控未經批准集結 黃之鋒古思堯保釋
[2020.10.01] 發表
【明報專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社運人士古思堯,被控於去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當天,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另被控當日在金鐘違反《禁蒙面法》。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12月18日再訊,兩人獲准保釋。
黃之鋒在庭外表示,現時有3宗案件在身,而控方再度要求他不得離港,形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認為除為製造寒蟬效應外,更令他難以出國講述香港情G。圖為黃之鋒展示保釋文件。
【案件編號:ESCC2097/20】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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