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涉擲水樽 目擊警看片認不出自己
【明報專訊】去年11月2日港島有多場集會舉行,有市民晚上在旺角一帶聚集,其間一名15歲少年被指在警員押解疑犯時,向警察防線擲水樽。少年早前否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昨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庭開審。目擊事件的警長供稱,警員事後在現場搜索,找不到涉事水樽;另警長觀看辯方播放多段新聞片段時稱,因在場警員裝備打扮相似,「唔確定邊個係我自己」。
警員事後搜索找不到水樽
15歲少年報稱學生,在父親陪同下出庭。警署警長陳錦培案發時駐守西九龍總區應變大隊,在旺角亞皆老街一帶以便衣執勤。陳稱同袍晚上11時半拘捕一名女子,並把女疑犯押上警車,他負責在旺角新之城外築防線戒備,避免有人影響押犯。
陳供稱,當時兩面行人路各有20至30人聚集叫囂,突然一名戴眼鏡白衣男子舉高手,向警方防線投擲一個透明膠水樽,水樽跌在他前方15呎之內,並無擊中任何人。陳表示,警方隨即施放胡椒噴霧驅散,人群拔足四散,他上前追截掟樽男子,其間有人短暫阻擋其視線,最終制服本案被告。
在辯方盤問下,陳承認現場除了被告之外,亦有不少人穿白色上衣,但否認自己追錯人。辯方播放多條新聞片段,要求陳從片中認出自己,陳表示在場警員都戴有頭盔、眼罩和護肘等裝備,打扮相似,「唔確定邊個係我自己」。裁判官昨午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少年選擇不自辯,案件押後10月16日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WKCC700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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