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通過試行兩月 准公眾在4廣場飲酒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議會昨日一致通過修改於市府土地上飲用酒精飲品的附例,將從8月10日起,容許市民在市內4個廣場飲用自攜酒精飲品,這個計劃會試行兩個月至10月12日。
溫市議會昨日通過修定市府土地規管附例,從而推行「在公共地方飲用精酒試驗計劃」。獲准民眾飲酒的4個廣場,一個在甘比街(Cambie St.)夾西17街(W. 17th Ave.),可飲用時間由中午12時至晚上9時。另外3個在市中心,飲用時間上午11時至晚上9時。
獲准飲酒的市中心廣場,分別是:漢比街(Hornby St.)750號的溫哥華藝術館北面廣場、位於科多瓦西街(W. Cordova St.)900號的「Lot 19 Plaza」,以及在布特街(Bute St.)800號的「Bute-Robson Pavement-to-Plaza」。
在新冠疫情下,民眾可在戶內包括酒吧及餐廳飲酒社交活動受限制,溫市議會通過試行上述計劃意味民眾可在指定戶外地點飲酒。
溫市議會最近大力推動可在市內公園飲酒,溫哥華公園局剛於周一通過相關議案,計劃讓民眾在市內22個公園飲用酒精飲品,該計劃也屬試驗計劃,但在實行前,先要省府修改酒管法例,預料省議會最快下個月才有機會討論相關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