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保護戰再下一城 原訴人:百分百勝利
美國科技業界再在私隱問題上受挫,扳倒巨人的奧地利私隱倡議者施雷姆斯(Max Schrems,圖)再成焦點,他形容今次裁決是爭取私隱權利之戰中的「百分百勝利」,美國必須徹底改變監控政策,美國企業才可望進入歐洲市場。
今次裁決源於施雷姆斯跟facebook長年的私隱訴訟。 現職律師的施雷姆斯於2011年就學期間為撰寫大學論文,要求facebook提供其個人數據,結果發現fb蒐集其曾讚好的帖文與私人信息累計長達1200頁,激發他循法律途徑反抗fb對私隱的侵犯。他先在2011年向fb歐洲總部所在地愛爾蘭的資料保護委員會投訴fb違反歐盟數據保護法,但當局僅要求fb更清楚地列出私隱政策。施雷姆斯遂上訴至歐洲法院,2015年法院終裁定,歐盟與美國允許雙方企業與個人流通數碼資料的可識別資料的「安全港計劃」(Safe Harbour)未充分保障歐盟公民私隱,宣告無效,震撼科企業界。
施雷姆斯此後成立組織None of Your Business,助消費者追究違反私隱的企業。2018年他接受《金融時報》專訪時便指出,社交媒體的私隱設定與條款對一般人而言往往難以理解,這正正造成當局難以監管、用戶難以追究的原因。
歐盟雖執行私隱法規多年,有嚴格法律基礎,向來不許境內經營企業向非歐盟國家傳送個人資料,但和美國數據合作卻長期持續,至2013年美國中情局前僱員斯諾登揭發美國大規模監控國民計劃後,歐洲人對傳送信息至美國日感憂慮。施雷姆斯因此提出今次訴訟。
(金融時報/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