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變性人來加申請難民 移民部認定「男性」身分憂遭歧視
【明報專訊】一名來自香港申請加拿大難民的跨性別婦女﹐被移民部認定「男性」身分﹐令這名女性感到非常痛苦和無助。
擔心受到歧視而要求匿名的姓陳女子說:「都說加拿大是同性戀者天堂﹐但當我抵達多倫多機場後﹐移民官在審核我的難民申請時卻根據我護照上的性別認定我為『男性』﹐我感到非常震驚和痛苦。我是一名變性人﹐一直以女性角色生活。加國政府不承認我的性別選擇﹐將來我怎麼生活啊。」
按照聯邦移民部政策﹐難民或移民申請人的性別認定必須「與他們外國護照上的性別一致」﹐陳女士護照上的性別顯示為「男性」。陳女士解釋說﹐香港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所以在她決定變性前辦理了結婚註冊。
由於被認定為「男性」﹐陳女士在多倫多的生活處處不便﹐令她擔驚受怕。陳女士說﹐「我感到非常孤單和無助﹐怕外出時被要求出示身分證明﹐如果人們看到我的身分是男的﹐肯定會歧視我﹐不會把我當女性對待。」
加拿大人權法案(The Canadian Human Rights Act)明確規定﹕禁止基於性別、種族、國別、性取向以及性識別等個人身分歧視他人。安省人權委員會(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政策也明確寫到﹐「無論是基於法律還是社會目的﹐如果一個人的『生活性別』( lived gender)不同於他或她的出生性別﹐應該按照實際生活中的性別角色認定他或她的性別。」
陳女士委託律師Ashley Fisch說:「加拿大政府的有關政策顯然與加拿大人權憲章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衝突﹐構成對陳女士的性別歧視。另外﹐加拿大移民部以陳女士護照上的性別紀錄認定陳女士性別﹐與加拿大移民難民委員會(IRB)的政策抵觸﹐因為後者明確規定﹐如果申請人的護照性別與他的生活性別不一致﹐那麼申請人有權對自己性別進行自我認定。」
多倫多癮癖和心理健康中心心理治療師 June Lam醫生說:「錯誤認定變性者的性別將給當事人帶來消極的心理影響﹐使當事人無法正常生活﹐嚴重時可能導致當事人產生自殺念頭。政府當前的政策﹐通過身分紀錄認定同性戀、跨性別人口的性別﹐而不是他們的『生活性別』﹐肯定會給他們的身心健康帶來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