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證供矛盾 青年襲休班警罪脫
【明報專訊】3名青年去年7月涉在天水圍行人隧道噴漆塗鴉後,襲擊目睹事件並報警的休班警長,其中一名男學生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審訊。裁判官昨稱,休班警長的證供多處矛盾,認為警長沒將事件如實告知法庭,裁定該名男學生罪名不成立。
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徐瑋樂(17歲)在庭外表示,未能形容此刻心情,批評涉案休班警長證供無稽,但自己脫罪只屬幸運,不代表司法制度仍獨立公正。
裁判官葉ㄚG稱,涉案休班警長的書面供辭稱,被告當時手持雨傘衝向自己施襲,其後有途經市民相助;但警長在庭上則供稱遭兩名男子推撞,獲市民協助後,被告才手持雨傘衝向自己。葉官認為,此時序對案情重要,休班警長卻未有將事件如實告知法庭。
警質疑辯方影片經刪剪 官不同意
就休班警長認為辯方呈上的案發影片曾遭刪剪,葉官指出,警長未能說明影片遭修改之處,片中說話和背景聲音亦無不正常之處,認為影片沒遭刪剪。
休班警長另供稱,當日視線一直沒離開被告,片中「伏」的聲音為被告用雨傘刺向自己時的聲音。但葉官認為,影片拍到休班警長視線多次離開被告,片中「伏」的聲音可能是雨傘郁動或電話收音問題造成。休班警長在片中亦沒出現其口供所述、胸口疼痛的動作或反應。
【案件編號:TMCC2171/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