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指借議辦開支不發還 議員:不低頭
【明報專訊】10多名區議員借出辦事處作「港區國安法」公投票站,民政事務局前晚深夜11時許發稿指區議員不應做出危及或損害個人誠信、公正、客觀判斷力或履行職務能力的事,若議辦用作投票站,有關開支將不獲發還。有區議員反駁,看不見借出場地如何違反議員的誠信和操守,批民政局用辦事處開支要脅區議員,表明不會就此低頭。
借出辦事處的中西區議員任嘉兒,引述《區議會條例》,議員需為區內市民褔祉工作,市民參與工會工業行動是《基本法》賦予權利,看不出如何違反議員職能,亦看不見借場如何違反誠信和操守。被問會否擔心被「DQ(取消議員資格)」,她促政府思考清楚,區議員是香港制度下最高民意授權的代表,不應貿然打壓。
另一位借出議辦的沙田禾輋區議員李志宏稱,有場地因限聚令或與「港區國安法」有關不願出租。對於票站開支不會獲發還,他表示不會就此低頭,會繼續借出議辦。李譴責民政事務局「倒行逆施」,反映民意本為局方職責,但因他們失職所以民間才自己收集民意,區議員只是協助收集。
馬嶽:不覺違操守 純粹擺姿態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認為,議員借出議辦作票站與損害個人誠信、公正、客觀判斷力或履行職務的能力,屬「風馬牛不相及」,不理解如何違反《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民政事務局應解釋。他相信借出議辦不會有特別額外開支,民政局發稿只是純粹擺姿態,表達政府不同部門均不認同公投。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