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殺孫案 法醫:勒頸窒息致死
【明報專訊】52歲外婆前年3月帶6歲外孫飲茶和買玩具後,涉攜外孫到灣仔一間時鐘酒店,用背包帶勒斃對方,又稱外孫患精神病,阻止急救員急救。外婆早前在高院否認一項謀殺罪。法醫昨在庭上供稱,死者的頸項有瘀痕,死因為勒頸窒息致死。
被告簡桂芳(案發時52歲)被控於2018年3月18日謀殺外孫鄭霆軒(英文名Endless,終年6歲)。負責拘捕被告的警長羅振國昨在庭上供稱,被告曾稱死者有病,擔心長大後生活有困難,故在房內用尼龍繩勒死死者。
法醫傅家聰於案發當日凌晨約4時為死者驗屍。他供稱,死者臉部有血點,頸項有勒痕,估計死亡時間為檢驗前4至5小時。他兩日後為死者解剖時,未見死者有自衛造成的傷勢,發現死者內眼有血點,頸項有13 厘米長、2.5厘米闊的瘀痕,其頸腔則有充血[象,與窒息徵象琣X,判斷死因為勒頸窒息致死,相關勒痕亦可由背包帶造成。
負責檢驗涉案背包和刀的政府化驗所化驗師鍾偉華則供稱,發現背包的左肩帶鬆脫,其中一段肩帶消失,以及有兩個切口。化驗結果顯示,刀鋒上附有該背包的纖維物料,琣X背包肩帶曾被刀切割的情G。他在盤問下表示,不排除肩帶曾被剪刀剪斷的可能。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