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立名目騙財收錢 「無法畢業」要脅 警校教官涉榨取學警50萬
【明報專訊】在警察學院擔任30名學警副班主任的警長,半年間涉嫌巧立名目向學警收錢及騙款約50萬元,理由包括承接上一屆學警的物資、製作相冊,以及因學警傷風、感冒和肚痛,提供總值3萬至4萬元藥物等(見表)。該警長早前否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共4罪,昨在區域法院受審。控方透露,被告多次威脅可令學警無法畢業,即使順利畢業,被告也可動用警隊人脈,令他們「吃盡苦頭」。學警擔心仕途受影響,唯有聽命。
首日即要求「承接費」 每人1萬
被告歐智威(49歲)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間,是其中一班警員訓練課程的副班主任,負責步操訓練和紀律事宜。控方開案陳辭表示,根據警察學院指引,受訓學警每月需支出約為2200元「班費」,包括洗衣和膳食費等。惟在學警受訓的第一日,被告聲稱每人須付1萬元班費,包括一筆「承接費」,用作接收上屆學警遺下的電腦、熨斗等物資,當中涉款共18萬元。
受訓中途,被告提出為學警製作紀念相冊,要求眾人支付6萬元。至訓練尾聲,被告又訓示學警要向他送禮,收取了1萬元的Photoshop軟件費。但控方強調,被告聲稱的「承接費」事實上不存在,因上屆學警只留下小量用品,警察學院亦會免費提供必需物資及派發結業刊物。
紀念冊收6萬 代購無標籤感冒藥
控方稱,被告亦稱能代購「很厲害」的感冒藥,先後數次向學警提供藥物。惟該些藥樽無標籤和藥名,涉款共3萬至4萬元。
另於受訓期間,有學警不滿班費過高,向班主任、另一警長江利東投訴。被告知悉後訓示全班,稱若有人問及高昂班費,學警要回答自己有需要才花費,例如經常吃外賣。
控方透露,被告揚言認識不同部門的高級警官,一旦有人惹他不快,他能為該人「帶來麻煩」,故該批學警不敢違抗。
時任學警班主任江利東供稱,曾就班費向被告查詢,被告稱想用班費為學警舉辦生日會,建立團結精神。江利東認為應透過免費的活動建立團結,故要求被告退回班費。
【案件編號:DCCC 8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