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台庇護「勇武」:台沒欠香港什麼
【明報專訊】本港一名赴台接受庇護的「勇武派」抗爭者,昨在民進黨立法委員王定宇陪同召開記者會。抗爭者指行動是為香港而非台灣,故來台沒想過要更多資源,又稱香港政府現時會以任何理由拘捕示威者,有沒有「港區國安法」也一樣。王定宇則稱,協助有實質危險的港人到台灣,現行的《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授權已經足夠,目前也確實執行中。
中央社報道,港澳條例第18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王定宇指出,港人投資移民台灣的門檻是600萬元新台幣(約155萬港元),但絕大多數需要幫助的香港抗爭者並不符合此資格,因此援引港澳條例第18條協助勇武派,目前建立的是非官方渠道,不方便透露細節。
問怕「警暴」否 青年:更怕沒自由
蒙面出席記者會的該名勇武派青年透露,他去年12月與所處勇武小隊6名成員抵台,稱港澳條例已經「救我們很多」,台灣政府有為他們的生活、就學、居留等提供足夠協助,「我們現在是留在這裏的客人」,要尊重台灣的規定,沒想過要更多資源;他強調,台灣沒有欠香港什麼,因這次抗爭是為香港,而不是為台灣。被問到是否害怕香港警察暴力時,他說:「我更害怕沒有自由。」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