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京徵詢反對黨意見 商疫境下民事訴訟期限
【明報專訊】聯邦政府希望確保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國民也不會在破產、離婚程序或其他民事案件中錯過關鍵期限。聯邦司法部長拉梅提(David Lametti,圖)正就有關立法建議,諮詢反對黨論者,以彈性處理類似時間線。
聯邦政府罕有地在提交眾議院前,就公開立法草案徵詢意見,這是另一個[象,顯示聯邦官員探討新方法,以便在疫潮期間落實措施。
聯邦政府透露,單是聯邦層面就有數百宗民事訴訟,要趕在規定限期前審理。由於疫潮相關的封鎖措施,致使許多人在自身沒過失的情況下,無法趕及聯邦時限,而在其他情況下,就有人無視公共衛生建議,冒險出庭以維護自身的利益。
拉梅提在發給其他主要政黨的一封信中指,諮詢已確定兩種「有問題的期限」,即涉及民事訴訟的期限,以及其他關於聯邦行動和法規的期限,「通過提出這項立法,我們可以減少混亂和每個人的負擔,以支持國家在疫潮後復蘇。」
拉梅提以《離婚法》為例,如有人不同意離婚判決的條款,按該法律規定,必須在30天內提出上訴。破產條例訂明企業提交重組方案的強制性時限,否則有關企業將自動破產。另一個令人關注的問題是針對外國投資的國家安全審查,它要求渥京在指定期限內,就有關交易作出決定。
拉梅提在信中寫道,儘管時間線可以延長,但因應疫潮,法庭停擺而無法作出有關安排,「不必要地迫使有能力生存的中小企和個別人士破產。」他指,儘管各省政府和首席大法官已竭盡所能,延長各種時效期限,但現在他們要求聯邦政府尋求更完善的解決辦法。
根據該項擬議的立法,延長或暫停執行限期的命令可追溯至3月中旬,但持續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此外,該項賦權立法將在9月30日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