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寶區雙屍案審結 控方指港青裝聾作啞圖脫罪
【明報專訊】2017年溫哥華馬寶區(Marpole)雙屍案昨日審結,被告香港青年甘偉男(Rocky Rambo Wei Nam Kam,譯音,前譯甘偉南)出庭應訊。檢控官對於辯方先前提出的「因意識不清導致誤殺」說法表示質疑,指被告的殺人行為不僅早有預謀,甚至在面對警方審訊時,還試圖編造謊言,以逃避法律制裁。
昨天的庭審主要以檢方發言為主,多次直指被告甘偉男為「說謊者」,稱其在接受警方審訊時故意「裝聾作啞」,不願正面回答調查人員的提問。
檢方強調說,他並非是「不能說」(can not say),而是故意「不想說」(will not say)。
檢控官表示,被告這一做法是為掩蓋事實真相,使警方的調查以及取證過程變得更加困難,期待能因證據不足而逃脫法律制裁。
甘偉男昨日身穿淺色長袖襯衣以及深色西褲、皮鞋,戴黑框眼鏡,坐在被告席上,身邊沒有翻譯人員,看起來精神狀態良好。庭審過程中,他不時東張西望,但基本都在認真聆聽檢控官的陳詞。
檢控官直言道,甘偉男在行兇時,意識並不模糊,甚至十分清楚自己正在做什麼。殺人後,他處理屍體、檢查死者衣物,以及掩蓋血[等一系列善後動作,堪稱「一氣呵成」。
檢控官表示,甘偉男先前曾為一間香港遊戲公司工作,且收入不菲,若其患有精神疾病,應該難以勝任此類工作。此外,他用來殺人的刀具、斧子等兇器,也是在案發前幾個月購買,故這次行動一定早有預謀。
檢控官還舉例說,甘偉男回家之後,還以「裝睡」(fake sleep)避與母親打招呼,這也足以證明他的意識十分清楚。
法官格羅(Laura Gerow)昨日宣布,本案的最終裁決結果將擇期宣判。
辯方律師先前曾召臨H心理學家作證,指被告甘偉男似可隨意進入「電玩意識」,也許分不清在現實中犯罪的後果。
甘偉男被指在2017年9月27日殺害住在溫市西64街(West 64th Ave.)1243號的長者夫婦華裔Dianna Mah-Jones及Richard Jones,被控兩項一級謀殺罪名。檢控官指Dianna Mah-Jones傷口較Richard Jones少,主要致命傷是頸動脤被割,Richard Jones則身上有各種大小利器造成的傷口高達103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