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化談:古人也環保
【明報專訊】現年17歲的瑞典少女通貝里(Greta Thunberg)於2019年底獲美國《時代》(TIME)雜誌選為「年度風雲人物」,撇開對結果的質疑不談,她所代表的環保議題確實愈益受到關注。環保議題近年在西方蔚為風氣,那麼在古代中國,又有沒有類似環保理念?
■時事例子
通貝里自2018年8月起,不僅在聯合國向一眾領袖演說、跟教宗見面及跟美國總統爭論,更發動全球400萬人參加全球氣候罷工與罷課活動。《時代》雜誌形容,她成為「世代之爭的旗手,是全球年輕社運一代的化身」。不過她的獲選也有一些爭議,如遭質疑非「真環保」,2019年8月休學展開環保帆船橫渡大西洋之旅,但航程結束後,其團隊卻乘飛機往紐約,把遊艇開回歐洲,製造的碳排放比她來回搭飛機還要多。
■古人也環保
環保法律
古代統治者為了保護環境,會制定不同的法律條文,這最早可追溯到夏朝。《逸周書?大聚解》記載,大禹規定「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長;夏三月川澤不入網罟,以成魚鱉之長」,意即禁止在樹木生長的季節伐樹及魚類繁殖的季節捕魚,以確保生態平衡。往後朝代中亦每有類似規定,如漢宣帝規定不准在春夏時打獵;《唐律》規定地方若有自然災害時,官員必須申報朝廷,否則要受杖刑等。
環保措施
自西周開始,各朝都會徵收山澤稅,即對從山林、水澤、園池等地方出產的貨物徵稅,防止自然環境被胡亂開發。西漢時規定鹽鐵等產品只能由官府專營,禁止私人生產,《漢書?食貨志》記載了違法的懲罰:「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鈦左趾,沒入其器物。」到了北宋,朝廷實行官榷法,進一步禁止民間就這些貨品私自交易。雖然政策重點在於經濟,但亦對保育環境起了一些作用。
環保機構
早在帝舜時期,朝廷便設立了「虞衡」負責管理山林川澤、草木島獸等和自然有關的事務。到了周代,保育環境的工作則交由大司徒負責,《周禮?大司徒》規定大司徒「以阜人民,以蕃鳥獸,以毓草木,以任土事」,要維持鳥獸的繁殖和草木的生長。秦漢以後,幾乎各朝都設有專門掌管山川的「虞部」或「虞曹」。可見古代其實也有環保的觀念呢。
■古人的自然觀
古人素來崇敬大自然。如儒家崇尚「天人合一」,追求人和大自然和諧共處,認為人有愛惜和保護自然萬物的責任;道家主張「道法自然」,認為大自然本身有它的變化規律,人類亦應順從,不應橫加干涉;佛家則提倡「眾生平等」,認為人類和自然界中的花草樹木都有生命,應受同等尊重。各家思想側重點雖有不同,但都注重對自然環境的保護,這和現代的環保風氣異曲同工。
文:黃靈傑
圖:資料圖片、網上圖片
[語文同樂 第4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