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3業主洗黑錢罪成 物業仍未充公 顯執法漏洞
【明報專訊】有本地媒體透過調查美國、加拿大聯邦及卑詩省法院、地產公司等紀錄後證實,目前大溫地區有3間物業的擁有者,為3位曾已定罪的洗錢者。
位於西溫白石及列治文
上周六(30日),媒體公司Postmedia對卑詩省近30年來,總計12宗洗錢案進行了調查,發現其中有3處物業住宅仍為洗錢者所有。這3處物業分別位於西溫(West Vancouver)、白石(White Rock)及列治文。
加拿大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Canada)主任科恩(James Cohen)表示,雖然一些洗錢者早已接受了法律的制裁,但他們曾經擁有的財產卻仍於其名下,說明各國司法部門之間缺乏信息資源共享及應對辦法。
科恩強調說,正是由於這樣的漏洞存在,才給了一些犯罪者可乘之機。
其中一宗案例顯示,一處位於列治文Udy路(Udy Rd.)房屋的女子擁有者,她的前夫是前中國銀行開平分行行長之一,被指非法挪用公款總計6.725億元。
上述公款一部分被用於在列治文購買3處物業,其中2處已根據法院裁決出售。
據悉,兩夫婦2001年逃亡到美國和加拿大;同年,中國銀行入稟卑詩最高法院民事庭,向夫妻倆及其女子母親,追討數億元贓款;此後,二人於2003年被美當局羈押;2009年5月,夫婦倆被美國內華達聯邦地區法院判25年和8年有期徒刑。
該案2015年在溫哥華宣判,卑詩高院法官Ronald Skolrood下令夫婦,須交還6.725億加元。男方當時在美國服刑。
最終,經過中美兩國司法部門的合作,女方於2015年9月被遣返回中國,男方本人於2018年7月11日被強制遣返回中國。
另一宗案例顯示,一處位於西溫市馬瑟斯路(Mathers Ave.)3房屋的擁有者是一間涉及洗錢行為的空殼公司,該房目前價值630萬元。
這間公司的經營者,一名非華裔,擁有美加雙重國籍,曾於2016年因涉及洗錢、操縱股票等行為被定罪。
根據法院裁決,其位於威士拿(Whistler)的房產已被出售,但其位於西溫的資產處理情況目前卻尚不清楚。
第三宗案例顯示,一處位於白石North Bluff 房屋的擁有者,其夫是中國外逃貪官,二人曾攜帶5000萬美元巨額黑金逃亡美國。該女子已於2017年在美國認罪,但該房屋卻仍在其公司名下,目前價值約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