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里六屍案幫兇獲假釋 被令遠離受害人家屬
【明報專訊】在素里六屍案中幫助兇手進入案發柏文單位的幫派分子,坐滿2/3刑期並獲法定釋放,加拿大假釋局較早前對他頒下多項條件,包括遠離不法之徒及命案受害人家屬。
石姓男子(Sophon Sek,譯音)於2015年承認一項破門入屋的罪名,他被指為幫助素里六屍命案兇手進入案發單位,並獲判入獄一年;在2014年,他另因數項販毒和槍械有關罪名,而另被判入獄5年。
在加國法例下,獲判有固定監禁刑期的罪犯當坐滿2/3刑期後,便獲在監視下釋放,稱為法定釋放。在加拿大懲教署(CSC)的要求下,假釋局可對將獲法定釋放的囚犯頒下一些條件,甚至可否決釋放囚犯。
假釋局在9月23日對石頒下的釋放條件包括,他要遠離犯罪分子、居住在中途宿舍、只可有一部手提電話和向假釋官提交他所有的財務紀錄。
此外,他必須遠離六屍命案中的受害人家屬。
假釋局委員奧布賴恩(Patrick O'Brien)提到,石在被囚約4年時間期間,雖然他在獄中修讀多個課程,但卻沒有改造過來,指他的承諾受到質疑,因為可靠的資料強烈顯示,指他仍然有參與幫派組織,成為組織的領導層,不過石反對上述指控。
奧布賴恩指出,由於對石個人和社區民眾安全的擔憂,當局不希望石在假釋後重返社區,「那些是嚴重的指控,而令人擔憂的是,若所有(指控)屬實,便可能對公眾安全構成重大威脅。」
石被報道曾在本省一項撲克比賽中贏取過逾35萬元,但假釋局委員沒有禁止他賭博,指其賭博的合法行為與他的風險無關。
石生於1979年,他兒時從柬埔寨移加拿大,但少年時代開始誤入歧途,兒童福利部門開始介入,他便輟學混跡街頭,受聘的紀錄也有限。他被判入獄時屬已婚和有子女。
石可留在加拿大的時間可能不會太長,因他當年被判時已被下令刑滿後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