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衝突拘49人 兩日後控44人暴動 今提堂 人數超旺角衝突首批被告
【明報專訊】周日(7月28日)中上環爆發嚴重衝突,警方連續4小時發射催淚彈及橡膠子彈,示威者擲磚頭和竹枝等還擊。事發兩日後警方昨日公布,在港島西示威中被捕的49人中,有44人被控暴動罪,人數較2016年旺角大衝突首批有36人被控暴動罪多。有大律師質疑,要確認暴動罪疑犯身分涉大量蒐證,律政司短時間「一次過」提控是否「夾硬」來。警方消息人士則稱,提控是當局兩日來無休息以專組檢視案件提高處理效率達至,稱44名被告的控罪每一宗都「很穩妥」。
明報記者
警方昨晚公布,28日港島西區一帶有示威者非法集結及堵塞道路,有人掘起路面磚塊、拆珚藽銙艡獢B破壞附近路牌和燈柱,並以磚頭及削尖鐵枝等致命武器襲擊警員。警方多次警告無效,清場行動中拘捕49人(32男17女),年齡介乎16至41歲,案件交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跟進。
警方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控告44人暴動罪,其中一名33歲男子被加控一項襲警罪;另外,一名24歲男子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上述45人今早9時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據悉其中一個被控暴動罪者為國泰機師。被捕其餘4人中,有兩名男子暫准保釋,待警方調查,另外兩名男女暫時獲釋。檢控消息一出,數以百計市民包圍葵涌警署抗議,防暴警察到場驅散(見另稿)。
與律政司兩日「無休息」 警消息:每宗都很穩妥
據悉,警方與律政司專隊兩日來「無休息」,共開3次會議,警方不斷提供資料,雙方極重視案件,處理效率高。警方消息人士形容,被控暴動罪的44人「每一個case都好穩妥」;被問有關衝突發生兩日便檢控,而此前的示威衝突都未檢控,是否警方「特事特辦」,該人無直接回應,只說「今次案情嚴重,當時現場見火光熊熊」,故警方及律政司均有共識要加緊處理。
翻查資料,旺角大衝突首批被控暴動罪的有36人,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至今33名因旺角衝突被控暴動罪的被告中,盧建民判刑最重,囚7年。事隔逾3年仍有相關案件未開始審訊。
大狀:暴動罪涉大量蒐證 質疑「夾硬」提控
曾參與旺暴案審訊的大律師形容,律政司今次短時間、一次過以暴動罪檢控多人,比當年所用的時間更少,涉及人數更多,對相關做法感到奇怪。他說,7.28衝突涉大量影片,多名在場者戴上頭盔和口罩,警方和律政司理應詳細研究以確認其身分,質疑律政司是否「夾硬」將當晚出現的人均控以暴動罪。
該大律師又稱,要證明一個人干犯暴動罪,控方需先證明案發當日出現非法集結,現場同時出現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情G,令一個普通合理的人置身現場,會感覺其人身安全和財物受侵犯或嚴重破壞。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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