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通過迫遷租客賠償增一倍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議會昨日一致通過一系列加強保障住宅租戶的政策,包括因大廈重建而被迫遷租客的賠償增加一倍,給老租客的賠款最多可達24個月的租金;另會設立一個租戶中心(Renter Centre)。
最高賠款24個月租金
溫市議會在去年12月批准要修改《租戶搬遷和保護政策》(Tenant Relocation and Protection Policy),而昨日通過由職員提交的多項修例建議。溫市長甘迺迪(Kennedy Stewart)於市府發出的聲明中指,是次通過的多項措施包括大幅增加迫遷戶的賠償、增加尋找永久居所的援助和引入新資源及工具去確保租戶及房東之間有透明的溝通。
甘迺迪形容,溫市的新保護租戶及賠償政策,讓溫市租客可享受全國最豐厚及最全面的保障,而那些新措施提供一個進取但經深思熟慮的方法,又發出一個強烈的信息顯示,溫哥華鼓勵新出租供應發展的同時,也會盡力去維護租戶權益。
新措施之一是將賠償給重建迫遷戶的金額增加一倍。賠償金額隨租住年份遞增,居住1至5年的賠償金額是相等於4個月租金,居住滿5至10年的賠償增至5個月租金,最高一項已租住40年以上的賠償為相等於24個月的租金。
該賠償政策適用於進行重新發展並已發出發展許可證的項目,而所指的重新發展包括拆卸重建和進行大規模翻新;但不適用於一些只已發出建築許可證的翻新項目。
爭取租戶權益組織批評,新規嚴厲程度未夠,因未包括租用第二套間的租戶;此外,組織亦認為無良業主可放棄發展許可證,改為進行只需建築許可證的翻新。
房東代表則擔心,將賠償租戶金額上升會使租務市場投資者卻步。卑詩房東協會(Landlord BC)行政總裁赫特尼亞克(David Hutniak)指,現實需要重新發展,不只因現有的出租單位老舊或不安全,另一原因是溫市需要更多新單位。
另一獲通過的保障措施是透過一項新租戶服務撥款計劃來協助租戶了解其權益,並會成立一個以社區為基礎的租戶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