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鋒車未追截 警解釋:未知有無爆炸品
【明報專訊】對於衝鋒車遭人投擲汽油彈後,警員及警車並無即時追捕疑犯。警方解釋,事發時「電光火石一刻」,警員未知有否其他爆炸品及警車是否適宜繼續行駛。有前線警員表示,汽油彈屬致命武力,警方可以手槍對抗。
遇汽油彈襲擊 按原則可開槍
車cam片段顯示,昨凌晨警總外男子向衝鋒車方向丟出玻璃樽後,衝鋒車立即駛前並轉左,靠在警察總部門外停車,一名警員下車了解。男子則衝回私家車上,驅車經軍器廠街天橋絕塵而去。
被問及為何警車沒有立即追截疑犯,港島總區重案組警司羅國凱昨表示,當時「電光火石一刻」,「發生魖ヾA同事未知有無爆炸品和有無其他事情發生」,又稱警員需要察看警車有無損狺峎O否適宜駕駛。
有多於一名前線警員向本報記者表示,汽油彈屬致命武力,根據警方《武力使用原則》,警員可以手槍對抗。一名前線警員稱,如目標車輛正在行駛,移動中的目標較難瞄準,若他當時在車上會選擇開車追截。他又估計,當時警員慌張,或未及反應,「停車即係放鼳\」,會增加拘捕的困難。
另一資深衝鋒隊警員表示,一輛衝鋒車至少有4名警員,如他在場,會茖潀W警員下車留在現場調查,並率領另一同事追截。他說昨日肇事警員下車察看警車並非完全錯誤決定,但他說現時警員「事事向電台報告」,不敢下決定,因害怕下了錯誤決定。他指出,警方1980年代起在機動部隊訓練中引入應付汽油彈的訓練,以及引入抗火的長盾及手套。
平治遮車牌行駛 警官指「不專業」
另有警官分析,涉案平治在犯案時遮蓋車牌,做法並不專業。他說一般人犯案時,涉事車輛會掛假牌,完全遮蓋車牌在公路上行走會引起警方懷疑。不少前線警員亦對事件議論紛紛,其中有人對警務處長盧偉聰未有現身交代事件感不滿,戲謔他「潛水」;又稱盧事發時應在睡覺,「暴動都叫唔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