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感染送院過遲死亡 父母判囚32月以儆效尤
【明報專訊】卡加利一對夫婦因疏忽照顧,導致14個月大的兒子因病菌感染死亡,被判處入獄32個月。法官指兩人雖然不會對社會構成威脅,但必須將他們判監以儆效尤,防止再有家長未及時帶患病的子女求醫。
卡加利阿省法庭法官傑弗里(Justice Paul Jeffrey)表示,被告克拉克(Jeromie Clark)與妻子珍妮佛(Jennifer)符合一切保釋條件,並已對男童的死亡「真誠悔疚」,而且兩人已獲基督復臨安息日會(Seventh-day Adventist Church)接納並予以援助,「幾乎在各方面,犯人被稱模範公民,富有同情心,亦是了不起的家長。犯人亦並非社會需要隔離或保護的人」。不過傑弗里指出,將兩人判監是無可避免的,以起阻嚇之效。
去年秋天,陪審團裁定克拉克與妻子珍妮佛刑事疏忽導致死亡和未能提供生活必需品罪名成立,聆訊中得知,他們的孩子約翰(John)直到2013年11月死於葡萄球菌感染的前一天,方才見到醫生。
另外亦有證據顯示,夫婦二人在網上搜索有關自然療法。法醫報告指,男童死前營養不良;去世時全身滿布紅疹,腳趾亦變黑。
檢察官指兩名被告太遲將死者送院,而判刑需要帶出譴責和阻嚇的訊息,故要求法官將兩人判監4至5年。檢察官克魯斯(Jennifer Crews)庭外表示,她對判刑較控方求為輕感到失望,但未感驚訝,指兩名被告一直表現十分合作和充滿愛心。
但辯方律師建議判處守行為至8個月刑期。他們在聆訊期間指,阿爾伯達兒童醫院(Alberta Children's Hospital)應為事件負責,因為他們將死者體內的鈉濃度和液體水平提高得太急,故認為重罰兩人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