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證右手持槍 翁男庭上喘息拒回答
【明報專訊】因涉殺人案被引渡回加國受審的台灣男子翁李嘉,昨日於卑詩省最高法院繼續接受審訊,警方在訊問翁男的視頻紀錄中說,有證人指出,在衝突過程中,翁男從汽車副駕駛的座位上拿出一支黑色ECP手槍,起初右手持槍,藏於身後。
視頻顯示,翁男在聽到警察的說法後,呼吸有些急促,透過法庭內的音響,可以明顯聽到他的喘息聲正在加粗。然而,此刻翁男仍以無法回憶拒絕回答。
昨日法庭播放的警方視頻,主要是警員向翁展示警方收集的證據,包括可能與事件真相有關的證人、證詞等,但翁男仍以無法回憶為由拒答,但錄影中的翁男開始表現出情緒的不穩定。
在另一方面,辯方律師也對警方的審訊手段發出質疑。
翁被控二級謀殺及意圖謀殺罪,案件發生在2006年1月22日凌晨時分,當時一名來自中國大陸的19歲男子張少新(Shaoxin Zhang,音譯)於本那比北路(North Road)3355號一個停車場被槍殺,另外一名年輕人中槍受傷。翁姓男子最終於去年韓國入境的時候被逮捕,其後被引渡回加國受審。
翁姓男子昨天仍身穿紅色囚服出庭,初時表現較鎮定,並不時翻看手中的一些資料和表格。控方昨日播放的仍舊是去年7月21日,翁姓男子於本那比皇家騎警總部接受問話的錄影片段。
在這一次的片段中,審訊的警員是一名西人女警員,全程以英語對話,而此前執行詢問工作的華裔女警,則協助翻譯一部分比較難懂的單詞或句子。這則片段的主要內容,是警員向翁男逐一展示警方所掌握的一些證據,以及與事件有關證人的證詞。
西人女警員首先向翁男簡單介紹了皇家騎警蒐集證據的工作流程,包括派遣調查員、K9警犬隊、詢問目擊者等,最終將全部線索進行整合,拼湊出事件的完整經過。警員指,目前警方正掌握一份較為完整的調查報告,並希望藉此喚起翁男的記憶,以配合警方調查。
翁男對此未予以表態。警員隨後開始根據調查報告,向翁男描述事件的經過。她指出,警方當天在凌晨2時20分接到報案,得知案發地有2名亞裔青年中槍,一人手臂受傷,另一人的受傷部位則是在身體下半部分。
目擊者稱槍手進入豐田Corolla逃走
警員指出,有2名目擊者稱,槍手作案後進入一輛豐田Corolla轎車逃走,此時車上總共有3名亞裔青年。後經警方核實當時的一些監控錄像和車輛資料,證實該車駕駛者正是翁男的朋友Johnny,而該車的車主則是Leo。
據了解,Leo也是翁男的朋友,二人相識於案發前2個月。在前天庭審播放的視頻中,翁男曾稱,此行目的只是為了要回Leo欠自己的2000元,並無參與糾紛之意。
警員說,監控錄像的資料顯示,停車場糾紛發生的時間大約在2時10分,而3人駕車逃離的時間在2時20分左右,中間的10分鐘便是槍案發生的時間。
翁男此時堅定表態,無法回憶起當時的情況,多次重覆說「我不記得」(I do not recall)或「我不知道」(I do not know)。
警員繼續展示證據,指有證人表示,翁男在發生衝突之前,曾通過電話辱罵過受害人。
證人還稱,在衝突過程中,翁男從汽車副駕駛的座位上拿出一支黑色ECP手槍,起初右手持槍,藏在身後。
證人又說,不知何時,在聽到3、4聲槍響後,發現有人中槍倒地。警員說,後來也在豐田車的副駕駛位置上發現了數顆手槍子彈。
視頻顯示,翁男聽後,呼吸有些急促,透過法庭內的音響,可以明顯聽到他的喘息聲正在加粗。然而,此刻的翁男仍以無法回憶拒絕回答。
昨日片段的末尾處,負責審訊的警員向翁男展示了一段Johnny的口供音頻,Johnny稱,看到了翁男開槍,並且事發後叫他開車一起離開。面對這些證詞,翁男的喘息聲顯得更為急促,並有些失去耐心,告訴警員不想再作答,希望盡快結束詢問。
在昨天下午的庭審中,辯方律師對負責詢問的華裔女警員提出質疑說,在詢問中拿出翁男女兒照片的舉動,對翁男的情緒造成了很大影響,因為女兒是他最重要的人之一,此舉可能使詢問的結果失去客觀性。
辯方律師還強調,翁男可能會因為感覺到家人受到警方控制,而被迫承認或說出一些事情。
女警員回應說,翁男在剛看見照片時,可能有些誤解,但是經過警方解釋後,情緒回歸穩定,只是手心有些出汗。警員解釋說,她已告訴翁男,照片是由翁男的媽媽交給警方,並且翁男的女兒在照片上是微笑的表情,警方只是希望讓他看一眼久未會面的家人。
辯方律師還向警員提問說,是否對韓國、台灣的警察制度有了解。警員表示,因為沒有去過這兩個地方,對制度並不了解。辯方律師追問,此前是否有相關審訊的經驗,並要求具體說明辦案數量及時間。警員答,難以具體說明細節,但是有過2、3次審訊經驗。
據法庭人員稱,本案的庭審工作仍將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