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司機保母或涉疏忽照顧
【明報專訊】9歲自閉男童早前被遺留在校巴,司機誤將男童由將軍澳校舍送往屯門,約5小時後才送其回學校。有大律師指出,涉案司機及保母或需負刑責。
事件中的家長曾向警方報案,但引述警方稱事主已找回兒子,他亦無大礙,「幫唔到你曮均v。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涉事校巴司機及保母有可能干犯疏忽照顧兒童罪,因校巴司機及保母需妥善照顧校巴上兒童,又形容這是司機和保母「不能推卸的責任」,若事件牽涉自閉學童,照顧責任更重。
運署指引:保母有責確保沒漏學童
教育局亦有「學童乘搭校車的安全指引」,其中運輸署提供予跟車保母遵守的指引列明,跟車保母有責任確保接載途中沒有學童遺漏,所有學童均安全抵達學校。
前年11月,一名5歲幼稚園男童被發現獨留在土瓜灣路邊一輛校巴上,警方懷疑男童在車上打瞌睡,其他同學下車後,司機疑未查看車廂是否尚有學童,便將車駛往同區北帝街停泊,學童並無受傷,司機其後涉虐兒罪名被捕。2016年4月,青衣一輛保母車早上接載學童到幼稚園後,司機及保母未發現一名4歲女童仍留在車內,便將車駛離停泊至附近運動場,途人揭發報案,女童無受傷,涉案司機及保母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