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議會研循司法途徑 追討大麻日活動開支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議會昨日投票通過,指令市府職員研究對「4/20」大麻日活動可採取什麼法律手段,從而能追究籌辦方來為市府及公園局等部門的開支負責。
動議是由溫市議員鄭慧蘭(Melissa De Genova)提出,她要求市議會讓職員審視可採取哪些法律行動,來追究「420 溫哥華示威節及農夫市場」(420 Vancouver Protest Festival & Farmer's Market)及其籌辦方,來為活動開支負責,她所指的開支包括溫市府、公園局和任何從溫市運作預算獲撥款的部門及組織,因4/20活動而產生的開支。
她於動議中寫道,溫哥華4/20活動於其網站上為三個「贊助套餐」賣廣告,而贊助套餐的價錢由1000至5000元,而套餐包括可在優選位置展示橫額和給社交網站跟隨者發網上宣傳信息等。另有1000元至2.5萬元收費的「現場廣播套餐」,黃金時段賣廣告、有訪問邀請和在主舞台上顯示檔主廣告等。
鄭慧蘭昨日於會議中請求其他議員支持,她提及4/20活動主辦單位願付8萬元請來Cypress Hill樂隊到場表演,但拒絕為那個一直未獲得批准舉行活動而償還市府的開支,當她提及此點時更一度表現激動。
她又稱,擔心兒童和「不同群眾」的安全,但她沒有解釋那不同群眾是指什麼,她指害怕明年會有意外發生,如有人會受傷。動議內容並非全部獲通過,有部分提議未得到大比數支持。她曾建議讓職員也研究,對租用活動中檔位、給活動提供器材或服務的公司、商戶、組織和承包商等可採取什麼法律行動,但未獲市議會通過。
綠黨市議員維貝(Michael Wiebe)表示,他不支持研究採取法律行動的動議,指那6萬名年輕人有理由到公園參與活動。
市議會亦贊成指令市府牌照首席主任提交一份報告,列述持有溫市商業牌照者在一個未經市府許可舉辦的活動中,有關選擇參與或承包服務合約、出售產品或提供試用產品的規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