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腎腫瘤變切脾 聖保祿撤醫生行醫權 涉事醫生指病人脾出血:我救人無錯
【明報專訊】銅鑼灣聖保祿醫院疑爆醫療事故,五旬女病人3月底做腎腫瘤切除手術期間,被切除脾臟。聖保祿稱,術後的病理化驗證實切除的器官為脾臟,即告知醫生和病人,院方已取消涉事訪院泌尿科醫生在該院所有行醫權利。本報向涉事年逾七旬的資深泌尿科張姓醫生查詢,他反駁指自己無出錯,是他在手術期間發現病人脾臟出血,為保其性命而切除,「我覺得我無錯誤,我做對了手術……亦救了病人」。
明報記者
衛生署昨指出,於3月27日接獲銅鑼灣聖保祿醫院呈報一宗醫療風險警示事件,涉及一名57歲女病人於3月25日接受腎腫瘤手術期間被錯誤切除脾臟。衛生署指無發現證據顯示醫院在房舍、人手、設備方面違反要求而導致事件。至於該外科醫生的專業表現,署方已指示醫院將個案提交其醫學顧問委員會審視。
聖保祿醫院回應稱,該手術由一名訪院泌尿科醫生主診及治理,術後病理化驗證實該主診醫生所切除的器官為脾臟,隨即通知該醫生、病人及衛生署,病人已於4月16日出院。調查顯示術前核對程序符合標準,院方已取消該醫生在聖保祿醫院所有行醫權利。
曾專業失當停牌半年
據悉涉事的泌尿科醫生姓張,為資深醫生。翻查資料,該醫生曾因專業失當被醫委會判停牌半年。本報致電涉事張醫生查詢事件,對方承認有關手術由他操刀,當日他以微創腹腔鏡擬為病人切除左腎腫瘤期間,發現腹膜出現血漬而發現脾臟出血,他相信傷口已存在一段時間,而脾臟出血可致命,其出血情G亦無法修補,故他決定先切除病人整個脾臟,形容「最緊要救命先」,而手術已長達4至5小時,因此當日決定不同時為病人切除左腎腫瘤。
指手術太長不切腎瘤
張醫生解釋,術後已向病人家屬解釋情G,手術是切除脾臟,並未有切除腎臟腫瘤,亦有向該院病理科醫生報備,希望更改手術表格內容,但遭拒絕。後來醫院化驗證實組織是脾臟而告知張醫生,張指已寫報告解釋事情,但醫院仍取消他在該院行醫權利。
張又說由於自己經驗夠多,可及時發現病人脾出血,稱「如果其他醫生做,可能錯過了脾臟出血也不出奇。我覺得我無錯誤,我做對了手術」,又否認切除脾臟是「錯誤」或「醫療事故」。張醫生指出,病人腎腫瘤約兩厘米,未知良性或惡性,據他所知病人目前仍未做原定的腎切除手術。
專家:兩器官位置形狀不一易辨
香港大學外科學系名譽教授潘冬平說,從未聽過香港發生醫生切除腎腫瘤時錯切脾臟,續說脾臟在腹腔內並貼荅媗戍應﹛A而腎臟在腹膜後並在胰臟後面,兩個器官的位置和形狀都不一樣,「腎臟和脾臟很容易分辨,一個適當受訓的外科醫生應可以分到,照計不應搞亂」。
潘續稱,脾臟是免疫系統一部分,切除脾臟長遠而言會對肺炎鏈球菌等病菌的抵抗力變弱,會建議需切除脾臟的病人在手術前先注射預防肺炎鏈球菌等疫苗。潘續指出,脾臟是消耗血小板多的器官,切除脾臟亦有可能令體內血小板變多,增加日後靜脈栓塞風險。
醫委會委員、泌尿科醫生楊協和表示,如病人和家屬因事件向醫委會投訴,如錯誤切除脾臟的證據成立,或會裁定專業失當,有可能罰停牌,但要視乎涉事醫生是否能解釋。
涉事張醫生指出,不能排除病人會向醫委會投訴,他會解釋「在這個病人身上我的做法無錯,亦救了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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