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樂陶僭建案今判 或影響安樂工程上市
【明報專訊】律政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的獨立屋被控僭建泳池一案,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事件中另一焦點、潘旗下擁有不少政府工程合約的工程公司安樂工程,上市申請最快本月底失效。有熟悉上市操作人士稱,一旦潘被判罪成,如負責審批上市的港交所上市部及上市委員會認為控罪涉及欺詐或影響誠信,可能影響安樂工程上市。
涉誠信 董事適任性可被質疑
按上市規則,香港並無明文禁有刑事紀錄者出任上市公司董事,但翻查多項港交所過去披露的附加指引,如董事過往刑事紀錄涉欺詐或誠信問題,或令其董事適任性被質疑;同時因港交所要求公司上市前管理層保持穩定,換言之,潘即使在罪成後辭任,亦同樣影響公司申請上市。事實上,安樂工程去年4月首次遞交上市申請,一直未有太大進展,至10月份申請失效後再度提出申請,估計最快亦將於本月底到期失效。
律師:安樂或申改公司董事
有熟悉上市程序的律師則表示,如案件不涉商業罪行或破產、法庭沒勒令被告禁止出任公司董事等,干犯刑事罪行的人出任董事,未必會被聯交所評定為不合適。惟在申請上市的事宜上,為免引起聯交所任何負面觀感,保薦人一般不願將有案底的人列為董事之一。
該律師稱,僭建屬刑事罪行,但不會留下案底,惟法庭的裁決或影響聯交所對潘樂陶的觀感,甚至認為潘有誠信問題,聯交所可能建議安樂考慮更換董事,或直接拒絕申請,故他估計潘倘被裁定罪成,屆時安樂很大可能即時向聯交所申請更改公司董事。
安樂工程去年5月申請主板上市失效,5個月後再遞交上市申請,由交銀國際擔任保薦人;董事會則由8名董事組成,包括4名執董、1名非執董和3名獨立非執董,潘樂陶為執董兼主席,持有公司84.63%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