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同伴雷劈仍有心跳 助打側身體通氣道
【明報專訊】不足一年內有兩名行山者疑被雷擊中死亡,有遠足團體指出,昨日大澳肇事地點因為近海空曠,被雷劈中的風險較高,建議若行山途中遇上行雷閃電,應盡量遠離空曠地方,往廢棄屋或山洞等地,亦不應再帶茼璊s杖等金屬裝備。
避空曠高地樹下 勿持金屬行山杖
中國香港旅行遠足聯會主席周國強表示,昨日天氣並不適合行山,又說若天文台已發出雷暴、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便應立即撤退。他解釋,象山在大嶼山西部,對出是伶仃洋,行雷閃電時被劈中的風險較高。周國強補充,行山者撤退時應往低處走,「山上面高,行雷閃電是(打)最接近的地方」,因此亦不應站在樹下,同時因為人也是導電體,為免被雷擊,行山者應遠離空曠地方,最好找廢棄屋、山洞或大石等遮蔽物的安全位置躲避。
急症科專科醫生鍾浩然表示,被雷直接擊中會影響心跳,「隨時一劈中時,心臟會亂跳或『不懂跳』,令人很快沒有心跳脈搏,沒有了生命[象,這是最嚴重」。至於雷電透過大樹等物件間接擊中人,鍾浩然說,受傷程度則受雷電強度,以及傷者與導電體距離等因素影響。鍾建議,同行者急救前,應確保現場環境安全,並無繼續行雷,其後再檢查傷者的呼吸和脈搏,及致電999求助,「若很快見到(傷者)無心跳、無脈搏和不懂呼吸,失去生命[象,就應該盡快做心外壓」,直至救護員來到;如傷者只是昏迷,仍有心跳,則應將傷者身體打側,「做一個復原臥式,讓其舌頭不會阻塞呼吸道,保持氣道暢通」。
翻查資料,近年發生多宗雷劈事故。去年7月,18歲盧姓青年在黃色暴雨及雷暴警告生效期間,行山至馬鞍山郊野公園時被雷擊中不治;2016年,一名42歲行山者在黃雨及雷暴警告期間在西貢被雷擊,大難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