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4.10
    星期三

保安錄像僅攝得行兇者足部 辯方指劉顯旭案兇手另有其人

[2019.04.10] 發表
警方檢獲陳壽全的單車上也有血[。(呈堂證供)
受害人的左手上沾滿了鮮血。(呈堂證供)
圖為死者劉顯旭。
圖為被告陳壽全。

【明報專訊】多倫多華裔長者陳壽全被控殺害前工友劉顯旭案,昨日繼續審理。警方提供的呈堂證供中,雖然有受害人遭襲的過程,但可惜保安錄影僅拍攝到受害人和襲擊者的足部,因此被告的律師似乎要證明,殺害劉顯旭的兇手另有其人。

昨日在法庭上播放的視頻顯示,受害人劉顯旭在2014年10月15日上午9時57分左右,在多市西區德化林西路夾杜龐(Dupont)街的Wallace-Emerson社區中心的小徑上走路,一名騎單車的男子從受害人身後趕上來,把單車停到一旁,與受害人面對面地交談。

從9時58分開始,一直到10時05分,兩人一直在原地交談,相互間身體的距離一度只有2呎多,後來又拉開到大約四、五呎左右。

圖像顯示,受害人轉身似乎要沿茪p徑繼續前行,但行兇者卻猛撲上前把受害人撲倒在地,騎在受害人身上有進一步動作,但因為視線被單車擋住,看不清行兇者到底對受害人做了什麼,然後兇手爬起來騎單車離開。

由於角度問題,社區中心的保安錄影僅拍攝到受害人和兇手的足部,顯示那名兇手當時穿一雙橘黃色的運動鞋。辯護律師向作供探員提問,是否知道這款運動鞋在大多倫多地區售出多少雙?探員稱她不知道。

繼而律師又強調,兇手從打倒受害人到爬起身來,總共只有9秒鐘,事情發生得非常快。而且兩人在交談過程中,旁邊還有其他市民經過,完全沒有停下來的[象,因此可以猜測,當時兩人的交談屬於正常對話,沒有引起旁人的關注。不過警方判定陳壽全是兇手的證據,並不僅僅是視頻,還有陳壽全所騎單車車座上的血[,陳壽全被捕時身上的血[等。

控辯雙方的交鋒今日還將繼續,預計證人作供的程序將持續一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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