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障者考牌須醫生推薦 執照標明戴助聽器
【明報專訊】吐露港公路奪命車禍其中一司機為聾啞人士。有汽車業人士指出,聽障人士申領車牌時須向運輸署申報,駕駛執照亦有標記,列明司機須佩戴助聽器。
香港汽車會長李耀培表示,現時沒有特殊駕駛牌照供聾啞人士申領,若駕駛者為聽障人士,須佩戴助聽器,申領駕駛執照時必須向運輸署申報,運輸署會在執照標明該人行車時須戴助聽器。李續說,現時所有車均設有死火燈及響騤佶m,但無專供聾啞人士的改裝車輛。
根據運輸署網頁,傷殘人士申請駕駛執照時須通過駕駛能力評估,測試內容包括視力、手握力、腳踏力度、移動反應時間及模擬駕駛等。署方亦會按需要轉介申領者前往醫院管理局社區復康中心,接受詳細評估,以確定申領人是否具備足夠條件駕駛。申領者通過評估或檢查後,將獲運輸署發出的批准信,列明可駕駛的車輛類別。另根據香港聾人福利協進會網頁, 聽障人士須通過醫生推薦及經運輸署測試滿意後,方可申請駕駛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