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投訴醫院給過期藥 院方:像吃剩菜不會有事
【明報專訊】湖南長沙市一名已懷孕4個月的王姓婦人,上月從醫院買到維生素C,並服用了一個療程後,發現藥物已經過期,遂向醫院作出投訴;豈料院方不認錯之餘,更將過期藥類比為沒吃完的剩菜,聲稱:「我相信所有中國人都吃過剩菜!」
王女上月27日到湖南省婦幼保健院檢查,醫生為其開出多款藥保胎。王女表示,當時吃完兩盒維生素C,準備將拆開藥盒弄掉時,發現已過了有效日期。該藥生產日期是2017年2月23日、有效期至2019年1月5日,她吃藥之時已過期1個多月。
「正常人都不敢吃的東西,怎麼會給孕婦吃」,王女得知情況後,憤而前往醫院討個說法。對於王女的投訴,涉事醫院職員承認藥物從醫院開出,辯稱是因為涉事藥物曾經跌過落地,被人執起後,藥房的工作人員未看清是過期藥。
至於過期藥是否危害嬰兒健康,醫院的回應更讓人大跌眼鏡。湖南省婦幼保健院藥劑科主任文曉柯說:「過期藥就像水果沒有吃完,或者剩菜一樣,我本人肯定會吃剩菜,所有中國人都會吃剩菜,吃了肯定沒事,如果要讓我保證你的孩子健康,這個我保證不了。」院方的解釋讓王女家屬更感氣憤,場面更一度失控。文曉柯又指,事發後已致電上月27至28日拿過此藥的病人,只有王女的藥已過期。目前醫院未有提出賠償或其他補救措施,雙方仍在協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