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剛案料今日完成結案陳辭
控方指趙利有計劃殺人
【明報專訊】華裔富商苑剛(Gang Yuan,譯音)被殺及分屍案進入尾聲,控方昨日結案陳辭時連番質疑指被告趙利(Li Zhao,譯音)的供詞不可靠,又指他在案發當日其實並非如辯方律師所指驚惶失措錯手殺人,而是有計劃置苑剛於死地。控方預料今日可完成結案陳辭,並估計要多個月才有判決。
辯方律師唐納森(Ian Donaldson)和檢控官Adrienne Lee昨日先後作出結案陳辭。唐納森在前日獲得主審法官舒爾特斯(Terence Schultes)採納苑剛情婦爭產民事案件中,有關苑剛對待女性的證據,證明苑剛「愛玩女人」的個性、有意「亂倫」娶親戚趙利女兒趙一銘(Yiming Zhao,譯音)為妻的「極度挑釁」行為,激怒趙利繼而殺人。唐納森昨日續向法官說,雖然並非要說苑剛「死有餘辜」,但苑剛玩弄女性的習慣確實與趙利殺人時的精神狀態有關。
唐納森亦強調,趙利在庭上所作有關與苑剛先爭執繼而動武並釀成命案的供辭,與他向華裔警員Wilson Yung所落的口供完全一致。唐納森在臨結束陳辭時更指出,控方若要證明趙利犯下二級謀殺控罪,這將是一項「艱鉅」的工作,強調趙利在極度挑釁下殺人是本案唯一合理結論。
Lee在結案陳辭中首先花上大量篇幅,述說兩年前皇家騎警刑事鑑證部門血跡型態分析師柯克爾(Diane Cockle),在庭上作出的命案現場血[分布情況供辭,然後質疑趙利口供的可信性。
Lee表示,趙利庭上作供時指他在案發時因「失足」而向苑剛開出第一槍,又在庭上指出與苑爭執時對方拿茖B槍,然而這兩項他所形容的「關鍵重點」,不單沒有出現在向Yung警員所錄的口供上,也沒有出現在西門菲沙大學法證心理學家Robert Ley與趙利的對話當中。Lee反駁辯方律師指趙利作供時因又累又餓而漏說重要資料的說法,認為即使趙利漏向警員透露有關資料,卻不大可能在接受心理學家訪談時也漏說。她又說,案發時開槍這樣重大的事情也可以忘記說出來,實在有點「不合情理」。
Lee繼而嘗試論證趙利是有計劃殺死苑剛。她指辯方律師和趙利一直在庭上塑造苑剛行為具有侵略性的形象,但她認為趙利才是兩人中具有侵略性的一位。她形容趙利是一個「體格強健、身手敏捷」的人,他除了用「畜牲」這種在中國文化堻Q視為極具冒犯性的字眼喝罵苑剛外,又在大宅車道用鐵鎚猛擊苑剛的後腦和腿,使其失去活動能力,而苑剛後腦顱骨所受的損傷與趙利聲稱警告苑剛的作用「不成比例」。
Lee又說,雖然苑剛比趙利年輕、身材比趙利高大,然而苑在後腦和腿嚴重受傷下已不具侵略性,反而趙利在此時拿槍射向苑剛頸部使其斃命,並在事後試圖清洗留下的血[,證明趙利是有計劃置苑於死地。臨休庭時,Lee向法官稱預計可於今日內完成結案陳辭。Lee在庭外被問到預計法官何時會有裁決,她回答相信需時多個月。
趙利昨日如常出庭,與傳譯員一同坐在律師桌上而非被告欄。戴上深紅色領帶的趙利出庭時情緒明顯比以往幾次出庭時緊張,兩度向唐納森詢問審訊流程,在檢控官陳辭時左右張望,要求庭警給他一支筆記下檢控官所說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