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剷入舖 持杖司機被捕
【明報專訊】一名需持拐杖步行的六旬的士司機,昨凌晨於上水駕駛的士期間,失控直撞前方一個兩米長欄杆,其後剷入一間化妝品店,店舖大閘受損,貨物散落一地,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拘捕該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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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司機姓黎,68歲。昨日凌晨2時許,黎駕駛一輛空載新界的士沿上水符興街往新豐路方向行駛,駛至新豐路與符興街交界右轉時失控,直撞前方一個兩米長欄杆,再剷入旁邊一間莎莎化妝品店。化妝品店大閘損牷A櫥窗玻璃碎裂,店內貨物四散一地;一部屬於鄰近一間餐廳、停泊路邊的單車亦被撞倒。黎沒有受傷,在警員協助下手持拐杖離開車廂。警員以涉嫌危險駕駛將其拘捕,扣留調查。
腳部不靈活 可申傷殘駕駛評估
根據運輸署數字,截至上月27日,的士有效正式駕駛執照持有人的平均年齡為58.4歲,較公共小巴的56.2歲、公共巴士的53.9歲及專營巴士的54.1歲為高。
運輸署指根據《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任何人申請駕駛執照,須向署方申報其是否有身體傷殘。署方會為有關申請人安排傷殘人士駕駛能力評估。署方收到評核報告後,會對每宗個案作出個別考慮及建議。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九龍分會主任杜燊棠認為,今次事件是特別個案,「需持拐杖的司機,在業內可謂少之又少」。杜表示,今次事件亦惹來業界討論,指持拐杖就不應駕駛,「因為你反應一定較慢」。杜呼籲,行動不便者切勿強行「開工」駕駛,如因身體疾病如小兒麻痺,導致腳部不靈活,可向運輸署申請,作傷殘人士駕駛能力評估,並改駕特別改裝車輛。杜指改裝車上的腳掣會改置於手部可以控制的範圍內,惟現時業內駕駛改裝車的司機佔極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