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辯方結案:梁天琦沒蓄意用武
【明報專訊】2016年農曆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被控暴動等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由梁一方的代表結案陳辭。辯方指梁當時無加強自身裝備,腦袋在沒作盤算下便作出愚蠢行為,沒打算傷害警員及財物,故行為不屬蓄意用武。
辯方向陪審團表示,他們應將本身對政治的看法拋諸腦後,亦不應將本民前召集人黃台仰和本民前其他人當日的行為,與梁天琦扯上直接關係,認為梁當日的行為和想法才是本案關鍵。辯方指出,武力和暴力屬不同概念,形容梁天琦由始至終沒意圖使用暴力;而梁當日宣布選舉遊行,只為緩和氣氛和保護市民,避免市民和警方肢體接觸及釀成重大事故。
跑向警方乃「沒盤算下愚蠢行為」
辯方又稱,假如梁當日打算向警方使用暴力,理應先加強自身裝備,惟梁當時為身旁的本民前成員戴上安全帽,自己只手持一樽水、戴上面罩和連衣帽,認為梁當時沒想過保護自己,證明他沒想過使用暴力。
至於梁當日跑向警方,辯方認為梁當時的腦海在沒作盤算下便作出愚蠢行為,形容梁沒打算傷害警員和破壞警員財物,行為不屬蓄意用武。
辯方在陳辭尾聲引用日本名作家村上春樹的名言:「在雞蛋與高牆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那邊」,形容梁當日屬「面對高牆的一隻雞蛋」。
【案件編號:HCCC408、HCCC408A/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