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寄丟3.8萬元罕見硬幣 法庭裁聯邦快遞僅賠100元
認為不可能知包裹總值 按限額賠
【明報專訊】加拿大一名高級海軍軍官委託聯邦快遞(FedEx)遞送一包珍貴硬幣,不料這50枚罕見硬幣不翼而飛,現在斯高沙省一間小額法庭裁定聯邦快遞無需負全額賠償之責。
加拿大東岸海軍幕僚長及長期錢幣收藏家勒弗朗斯(Guillaume Lafrance),去年5月委託聯邦快遞將一包硬幣送至加州一家公司評估。他交運的錢幣共有50枚,包括加拿大、美國及其他國家的錢幣。他將之估值約3.8萬元。50枚硬幣中有銅幣、銀幣及一些金幣,該包裹在寄送中丟失。
在2月11日的裁定中,審裁員理查森(Augustus Richardson)認定聯邦快遞不須負責,因為聯邦快遞根本不可能知道此一硬幣包裹的價值。勒弗朗斯在聯邦快遞運單上填寫的包裹價值為1,631.25元,且因過去委託聯邦快遞交運包裹從未出過問題,故未對包裹內容購買保險。
理查森認定,聯邦快遞依照交運單背後非常小字體書寫的交運條件行事。該些條件在聯邦快遞遺失包裹後,限制了它的賠償責任。這些條件為「我們遺失包裹的賠償限額為100元,即使包裹遺失是出自我們的疏失或重大過失。除非你在交運單上填寫更高的交運價值(仍受限於以下標明的最高賠償限額)」。
理查森最後判定聯邦快遞只須賠償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