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原打算站原地 梁天琦:黃台仰叫數三聲衝
【明報專訊】2016年農曆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等罪,案件在高院續審。梁天琦昨出庭自辯指出,他當日在場打算作選舉遊行,以保護在場市民,惟黃台仰其後向其他人說:「數三聲,衝。」梁指當時問黃:「衝?點衝呀。」對方回應:「你唔衝過去,佢]都衝埋謚捸C」梁最終與其他人衝向警方防線。
梁天琦表示,本土民主前線(下稱本民前)曾討論應否於2016年繼續聲援小販,並指他當時已報名參加新界東立法會補選,故擔心在旺角出現予人「博宣傳、拉票」等觀感,加上選舉工作繁忙,當日不想出門。
遭警以高台撞向背部
梁指最終在初一(2月8日)晚9時40分到達旺角,形容當時整體氣氛「熱鬧但和平,好像過時過節」。他又指自己其後目睹警方將高台推入砵蘭街,認為警打算驅散在場人士,自己遂用背部阻擋警方高台前進,惟警方直接用高台三番四次撞向其背部。
梁指其後收到其選舉代理人來電,提議他可舉辦選舉遊行,以緩和現場情G。雖然他認為遊行將自己置身於警民之間,警員或有更多考慮,以保護在場人士,惟擔心被指博宣傳,未立即遊行,至黃台仰提議時,梁穿上本民前的藍色衛衣,宣布舉行遊行。
梁天琦當日稱呼警察和食環署人員為「公安」和「城管」,梁解釋,當時覺得警方手段強硬,做法暴力及無必要,故作上述稱呼。他又指當時也曾被人喝倒彩,感到反感、難受和冤屈,加上當時認為對方為泛民主派、另一新東候選人楊岳橋助選人,故「變得比較defensive(抗拒)」。
稱保護市民 無打算用暴力
梁指當時相信警方會清場和驅趕,故打算遊行,並以堅持站在原地方式保護市民,惟黃台仰其後向其他人說:「數三聲,衝。」梁指曾向黃示意前方警察的裝備,並問黃:「衝?點衝呀。」惟對方回應:「你唔衝過去,佢]都衝埋謚捸C」梁終與他人衝向警方防線,並指從無打算用暴力對抗警察。
另外,代表梁的大律師馬維騉在開案陳辭時形容,控方傳召的證人作供提及身穿藍衣的人士時,「好像戴有色眼鏡看他們的動靜和動作」,又質疑證人描述涉及黃台仰的事件時,常使用「我相信」、「我認為」等字眼,質疑相關描述是否持平。
【案件編號:HCCC408、408A/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