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與防疫針注射
一、懷孕前應接受的防疫針注射
注射防疫針能夠刺激免疫系統產生抗體,並且能夠在接觸病菌時辨認出,和及時將病菌消滅,懷孕期間感染病毒和細菌會導致出生缺陷(birth defects、又稱先天性異常)、流產、早產和死亡。
所以,在懷孕前應接受常規的防疫針注射,包括:
甲型和乙型肝炎(Hepatitis A & B);
破傷風(Tetanus);
白喉(Diphtheria);
百日咳(Pertussis、即whooping cough);
小兒痲痺(Polio);
痲疹(Measles);
風疹 (Rubella、又稱德國痲疹);
腮腺炎(Mumps);
水痘(Varicella、又稱chickenpox);
腦膜炎(Meningitis);
人類乳突病毒(Human papillomavirus 、簡稱HPV);
流行性感冒(Influenza、簡稱流感Flu)等。
孕婦也要確保家人已接受了常規的防疫針注射,因為初生嬰兒較容易受到病菌感染、並會因此而患上後果嚴重的傳染病,但他們卻不適宜接受某些防疫針的注射,例如風疹、痲疹和腮腺炎的混合防疫針(簡稱MMR)只能在嬰兒滿一歲後才能注射。
二、懷孕期間應接受的防疫針注射
每位婦女應在每一次懷孕期間接受流感和百日咳的防疫針注射:
(甲)流感:
孕婦接受流感的防疫針注射是很重要的,因為孕婦在感染流感後出現嚴重併發症的風險就較高,包括早產和影響胎兒的健康。
此外,孕婦接受流感的防疫針注射也會保護初生的嬰兒,因為抵抗流感病毒的抗體會在母胎中傳送到胎兒、並會在生產後維持在初生嬰兒體內保護他們,免受流感病毒感染而出現嚴重的併發症、例如肺炎等。
孕婦可於懷孕期間任何時間接受流感的防疫針注射,當然是越早越好,最好是在懷孕前已接受適當的注射。
(乙)百日咳:
孕婦接受百日咳的防疫針注射能保護初生嬰兒直至他(或她)本人能夠接受百日咳的防疫針注射(通常是在出生後的第二、四、六和十八個月)。
百日咳是一種非常嚴重、可致命的傳染病,約一半感染了百日咳的嬰兒需要接受住院治療。婦女在懷孕期間任何時間都可接受百日咳的防疫針注射,最好是在妊娠晚期(懷孕的最後三個月)、愈早愈好,約在二十七至三十六周時,其他要照顧初生嬰兒的人也應接受百日咳的防疫針注射。
很多人都會對懷孕期間接受防疫針注射的安全性產生疑慮,防疫針大致可分為兩類:
(甲)「滅活疫苗」(inactivated vaccines):不含活微生物體的疫苗,所以,不會因接受防疫針注射而受到感染,例如流感防疫針;破傷風、白喉和百日咳混合針等;
(乙)「減毒活疫苗」(Attenuated vaccine):通過減少病原體的毒力,但仍然保持它存活的疫苗,在正常人是不會致病的,但若人體免疫力受損(例如患上癌病、愛滋病等、或正接受電療或化療等)或是胎兒則可能會致病,例如預防生蛇(帶狀泡疹)及風疹、痲疹和腮腺炎的混合防疫針。
預防流感和百日咳的防疫針都屬「滅活疫苗」,所以,對孕婦和胎兒都不會帶來嚴重的副作用。如同所有疫苗,預防流感和百日咳的防疫針會引起輕微的反應,包括:注射處出現紅、腫或疼痛,低燒、肌肉疼痛、感覺疲倦等,這不單是孕婦才會出現、而是所有人都可能會出現的副作用。
三、生產後應接受的防疫針注射
若沒有接受百日咳的防疫針注射,或對痲疹、風疹、腮腺炎或水痘沒有抗體的婦女應盡快接受適當的防疫針注射,這些疫苗對哺乳的母親和嬰兒都是安全的。
文﹕郭詠觀醫生 (Dr. Jason Kw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