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促聯邦專責部門打擊洗錢
17年起訴34人僅10人罪成
【明報專訊】去年11月卑詩史上最大宗打擊洗黑錢案被聯邦公共檢控服務部(Public Prosecution Service)擱置控罪,曾被省律政廳長尹大衛(David Eby)形容為「危機」。Postmedia昨日報道指,即使聯邦、卑詩省以至阿省警察部門自2002年來花費大量時間對卑詩洗錢案件進行深入調查,並成功拘捕多名涉嫌洗錢的疑犯,然而多年來只有10人被定罪,令人質疑本國警察和檢控服務部門打擊洗錢的能力。
Postmedia報道稱曾對2002年以來數百頁的法庭文件進行分析,包括卑詩省最高法院民事文件、省級法院刑事案件謄本、刑事法院紀錄搜尋結果,並從警察和檢控部門取得的回應,發現雖然卑詩檢控服務署(BC Prosecution Service)自2002年以來建議提出50項洗錢控罪,但最後只得34人被正式起訴,當中只有10人被定罪。聯邦公共檢控服務部更被引述完全沒有記錄過相關數字。
Postmedia特別提到三項警方高調打擊洗錢犯罪的行動,包括溫哥華警察局負責的「幹線計劃」(Project Trunkline)和「瀝青計劃」(Project Tar),以及聯邦皇家騎警負責的「電子海盜計劃」(Project E-Pirate),即使警方長年累月蒐證調查,最後檢控部門也沒有落案起訴。所指的洗錢案就是被尹大衛形容為卑詩省史上規模最大、每年涉及金額高達2.2億元的列治文地下錢莊的洗錢案。
聯邦公共檢控服務部和聯邦皇家騎警均拒絕就「電子海盜計劃」沒有落案起訴任何人及調查洗錢案件中面對的挑戰接受訪問。皇家騎警發言人達米安(Marie Damian)表示,基於私隱和警員行動考慮,騎警不宜就刑事調查透露任何詳情。
Postmedia的報道更顯示兩個警察部門在進行「幹線計劃」調查行動時有欠協調。Postmedia引述消息人士指出,該計劃是由阿省執法應變隊伍(Alberta Law Enforcement Response Team)在發現有毒品交易穿梭於阿省與卑詩省才展開,溫哥華警察局是後來參與。阿省隊伍發言人塔克(Mike Tucker)表示,該計劃的大部分調查工作在卑詩省進行,所有情報工作都由溫警負責,而負責領導調查工作的溫警警司波蒂厄斯(Mike Porteous)則表示,檢控卑詩省疑犯與否全由阿省方面決定,然而阿省沒有作出檢控,他說對此大惑不解。
波蒂厄斯承認洗錢調查工作非常複雜,但強調警方擁有愈來愈高超的洗錢調查技巧,並直指最後沒有落案起訴疑犯是檢控部門的問題。
不過,有不具名退休騎警向Postmedia透露,聯邦皇家騎警的重案組自2011年因削減開支而出現嚴重人手短缺問題。
加拿大皇家軍事學院教授、國家安全專家洛伊佩茨(Christian Leuprecht)建議必須成立專門調查金融犯罪的聯邦警察部門以有效打擊洗錢問題。熟悉洗錢問題的溫哥華律師索羅贊(Donald Sorochan)則認為,警方每次要準備像書本一樣厚的調查報告供檢控部門點評是否落案起訴的做法不可行,建議警方應該在調查初期找出明顯有機會落案起訴的控罪,然後集中精力蒐集證據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