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嘉湖山莊闢水貨倉 20人每朝提貨 警上門查稱無證據 區議員斥敷衍
【明報專訊】水貨客阻塞新界各區引致人車爭路的情G持續多年,近年更有向民居蔓延[象。早前警方經過一連串於深圳灣口岸的打擊行動後,部分水貨客變陣,聚集收貨情G蔓延至天水圍各區,有水貨客更租用當區樓市指標嘉湖山莊單位作水貨倉,每天早上有20多名內地女子以「螞蟻搬家」方式帶貨經深圳灣過關,情G已持續3個月。惟警方上門了解後,因戶主解釋取貨者為「親戚」,無證據有水貨活動。有區議員批評警方調查敷衍,將在區議會跟進事件。
本報發現,有水貨集團租用嘉湖山莊麗湖居第6座一中層單位作水貨倉,又將行李篋通宵置在屋苑外欄杆「泊篋」,待每早由20多名操普通話的年輕女子拖趷蚺W樓取貨,再列隊在附近巴士站乘車到深圳灣口岸過關。警方指出,針對天水圍水貨活動的「急流」行動於去年12月展開,直至今年1月共拘捕36人。本報曾向地政總署了解涉事單位有否違反地契,惟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後梯堆大量紙皮箱
本報上月尾曾到麗湖居一帶觀察,發現早上7時許有一批操普通話拖篋女子從麗湖居步出,並在門外巴士站登上開往深圳灣口岸的B2P路線巴士。而位於27樓懷疑涉事水貨倉單位則重門深鎖,無人應門。後樓梯垃圾房則堆積大量印有多款iPhone型號標籤紙皮箱,相信是由水貨倉單位棄置。麗湖居居民陳女士表示,每天早上均見到大批陌生女子推篋上樓,逗留不久便會離開,又不時見到有人用手推車推貨,擔心屋苑保安受影響。
有知情人士透露,由去年11月起,每天均有20多名操普通話的年輕內地女子拖篋前往麗湖居第6座27樓同一單位取貨,最高峰時每天到訪3至5次,情G持續約3個月,最早每天7時便出現,每次逗留不多於半小時。由於每次均使用相同名字登記出入,相信每次上樓均為同一批人。
據了解,涉事單位由一對中年夫婦租用。有居民向元朗區議員李月民提供一批照片,照片拍攝到去年11月8日及12月31日,一對男女將大批貨物推入大堂送上樓,相信為戶主夫婦。李月民指出,該對夫婦不時用手推車推貨出入電梯,每日早上均會召集大批內地女子上樓取貨,除了不停有陌生人進出構成治安問題外,升降機亦長期被霸佔,嚴重滋擾當區居民。
李又指出,相信水貨集團覷準巴士線B2P路線較短,而麗湖居為路線的第2站,水貨客可以率先上車,以最快速度抵達關口,於是租用麗湖居單位作貨倉,並使用迷你篋避免引起懷疑。他早前在區議會會議向警方反映問題,惟警方僅列誤會處理。警方回覆指出,天水圍分區已派遣人員前往上址,向戶主調查及搜查有關單位,經調查後,並沒有證據顯示有人從事非法水貨活動。
戶主稱內地女子為親戚
李月民指出,據他了解,警方上月28至30日朝9晚7,以及31日朝9至中午,每天派一名探員坐在管理處觀察,其中一日更上門到涉事單位拍門查問,惟對方報稱該批內地女子為親戚,只招待過一次,調查期間警方無檢走閉路電視片段或訪客登記冊。李月民批評警方調查敷衍了事,水貨活動每早7時出現,惟警員卻在9時才到場,認為警方執法不力。
律師:倘違公契 業主或負刑責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政府於追究責任時會優先追究業主,若大廈公契列明只能作住宅用途,不能作商業用途,倘被當局發現違契,有可能釘契,甚至充公單位,業主隨時無辜負上刑責。他認為業主將單位出租前,必須了解租客用途,亦可於租約上註明單位只供居住,不能作貨倉,若發現有人違規,業主可循民事索償。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