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嬰兒食物過敏新指引 未逾半歲可接觸致敏食物
【明報專訊】加拿大兒科醫生協會(Canadian Paediatric Society)發布新指引,建議家長讓食物過敏風險高的嬰兒在6個月大時開始接觸致敏食物,若嬰兒已準備好進食,最早可在其4個月大時開始餵食致敏食物。
最常見的致敏食物是牛奶、雞蛋、花生、堅果、魚類、貝類、小麥和大豆。曾經患上濕疹、父母或兄弟姊妹有過敏症的嬰兒,其患過敏症的風險也高。對於應該何時開始餵食具潛在過敏風險的食物,最近全球各界的觀點有所轉變。
兒科醫生協會建議,可讓嬰兒每次吃一種潛在過敏食物,再衡量其反應,如果接受食物情況良好,可每周給予進食幾次。如果出現不良反應,則諮詢醫生,後續如何跟進。協會指出,新的證據顯示,在嬰兒6個月大前吃致敏性固體食物,有助防止食物過敏症風險高的嬰兒出現過敏情況,尤其對雞蛋和花生。
現今發布的新指引與2013年的建議形成強烈對比,協會當時呼籲家長對食物過敏高風險嬰兒純餵哺母乳6個月。
協會在新指引中仍然建議純餵哺母乳6個月,但添加一點,如果嬰兒已準備好吃東西,可提早數周讓其吃固體食物。
協會主席、緬尼托巴大學(University of Manitoba)兒科免疫學家亞伯拉罕(Elissa Abrams)周四在聲明中表示﹕「我們現在知道,對(過敏)高風險兒童來說,應該在幼年時給予其過敏性食物。對於有食物過敏症歷史的家庭來說,這些建議可為其提供指引,有助預防孩子出現食物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