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孟晚舟限期僅餘10日 美方「嘆慢板」仍未提申請
美國司法部:沒受政府停擺影響
【明報專訊】加拿大司法部稱﹐美國司法當局迄今還沒有就引渡華為高層孟晚舟﹐向加拿大提出正式申請。該申請的截止期﹐是1月30日。
熟悉引渡個案的律師稱﹐如果到時候美國仍未提出申請﹐那麼最終釋放孟晚舟的大門將可能因此打開。
加拿大警方因美國的請求﹐於去年12月1日在溫哥華機場拘捕了孟晚舟。美國方面稱﹐她就華為公司違反美國對伊朗的禁令一事﹐欺騙美國銀行。
孟的被捕引起北京的震怒﹐令加中外交關係的緊張程度急速加劇。中國方面稱﹐孟沒有做錯什麼事情﹐加方需要盡快釋放她。
如果加沒有這樣做﹐後果將非常嚴重。
根據加拿大引渡法﹐美國從孟晚舟被拘捕之日起的60天內﹐可以提出正式的引渡請求。
加拿大司法部發言人麥利奧德(Ian McLeod)周四(17日)在一封電郵中表示:「美國還沒有提出(包括支持材料的)正式文件。
「他們可以在1月30日之前提出要求。加拿大在此後的30天內將決定﹐是否授權進行。」
美國司法部不願就孟的個案發表評論。他們僅指出該個案並沒有受到部分美國政府停擺的影響。
「我們沒有什麼可以提供的﹐除了說目前的局勢並沒有影響我們填寫表格的準備。」
由於美國國會和總統的對峙﹐數千美國聯邦政府僱員被迫回家﹐沒有薪金。
溫哥華對引渡個案相當有經驗的律師博廷(Gary Botting)說﹐如果美方錯過了截止期﹐新任加拿大司法部長拉梅提(David Lametti)有責任釋放孟晚舟。
「如果美方的申請在60天之內沒有提出﹐那麼此間所有媒體工作者都應該齊聲要求釋放孟晚舟。因為這是法律所規定的。部長需要依法行事。」
他說﹐孟晚舟的案子﹐目前還停留在「政治階段」。只有在加拿大司法部長授權之後﹐該案才會進入「法律階段。」
另外一名引渡法律師貝恩(Donald Bayne)說﹐離開60天的期限已經相當近了。
不過﹐美國司法當局今次的拖延並非特別少見。他覺得美國人會在期限到來之前提出申請。
他認為﹐即便美國人耽誤了截止期﹐孟的個案也不會結束。但是美國總統特朗普的說法﹐則可能起到這個作用。特朗普接受一次訪問時說﹐如果有利美中經貿談判﹐他會介入孟案。孟的律師可以據此爭辯說﹐孟被當成了「談判中的人身籌碼」﹐司法獨立性受到侵犯。
在孟遭拘捕之後﹐中國拘捕了2名加拿大人﹐並改判了1名加人的徒刑﹐從15年升級到死刑。西方分析人士相信﹐拘捕和改判都是北京迫使加拿大釋放孟的壓力舉措。
就美中經貿關係而言﹐孟晚舟引渡要求的截止期﹐正好是兩國之間高水平談判的日期。
中國商務部宣布﹐中國主管經濟的副總理劉鶴﹐定於1月30和31日﹐與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Robert Lighthizer進行新一輪會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