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認林子健手機 有「許可」通話紀錄
【明報專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嫌訛稱在去年8月10日被操普通話的大漢迷魂擄走並施虐,被控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負責證物的警員在盤問下確認,林曾在通訊群組提及,自己收到內地國安電話,警告他不要將美斯簽名照交給劉霞,其手機亦有林指稱為國安人員「許可」來電紀錄。
林子健昨在額頭貼上退熱貼到庭應訊。辯方稱,林身體有些不適,但可繼續審訊。林大多時間閉眼聽審,亦多次趴在桌子上。
擔任本案證物警員的劉志豪供稱,前年8月28日檢查被告手機互聯網瀏覽紀錄,發現被告同月9日(即聲稱遭擄走案件前一日)的下午6時25分及6時27分,有兩個網址的瀏覽紀錄。
認林通訊軟件曾稱遭「大陸人」警告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陳偉彥反對將相關紀錄呈堂,透露紀錄涉維基百科,以及石棺藏屍案中提及哥羅芳可致命的新聞,認為控方正推測被告當時想法,做法帶偏見。辯方又指出,警方當日的搜查令不涉被告手機的電子內容,認為被告的憲法權利受損。控方後來撤回將紀錄呈堂。林後來透過辯方指出,其搜尋字眼為「氯仿」而非「哥羅芳」。
警員在盤問下確認,被告的手機於同月8日下午2時44分曾有來自「許可」的WhatsApp未接來電紀錄,以及於下午3時47分曾有來自「許可」的WhatsApp通話紀錄。警員又確認,被告曾於通訊軟件Telegram一個「Hotdog」群組中,提及「剛收到大陸人(國安)電話,兇巴巴地警告我不要把Messi簽名交給劉霞,否則後果自負。問他是什麼後果他也不說,然後便掛線」。
看CCTV警:「深信」部分片中人是被告
負責翻看1500小時閉路電視影片的警員何斌成在盤問下稱,其證人供辭提及他「確認」部分片中人為被告,部分片中人則「深信」為被告,又承認自己使用「深信」一詞,代表當時「覺得是(被告),但不完全肯定」。他又說,自己不是步姿方面專家,惟從步姿認出被告只屬其中一個元素。控方在庭上播放多條林子健前年8月訪問和直播影片。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25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