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捕捉蟾蜍違法 男子捕80隻遭警傳喚
【明報專訊】江蘇省一名男子因捕捉80多隻蟾蜍,遭到當地警方傳喚。由於蟾蜍屬於中國國家「三有」保護動物,捕捉1隻就違法、50隻以上屬重大刑事案件,警方指男子已構成非法狩獵罪。
現代快報報道,徐州警方在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的塑膠桶內裝有80多隻蟾蜍,遂傳喚男子到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涉事的張姓男子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警方告知張男違反狩獵法規,在未取得狩獵證的情況下,非法獵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
在中國,蟾蜍雖然沒有列入國家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但是中國國家林業局頒布的「三有動物」名錄,同樣受法律保護。
「三有動物」是指有重要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雞、野兔和各種蛇類等共計1700多種。中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對於「三有動物」,私自捕捉1隻就違法,捕捉20隻以上則構成犯罪,捕捉50隻以上屬於重大刑事案件。
因捉蟾蜍而觸犯法律的事件過去時常發生。2017年2月,杭州就有村民在未取得狩獵證的情況下,擅自獵捕114隻蟾蜍,並將其中的109隻宰殺,同樣構成非法狩獵罪且情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