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基金擬放寬醫援審查 不計同住父母財務
【明報專訊】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的經濟審查機制料將放寬。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昨在網誌表示,關愛基金專責小組上周通過修改經濟審查中的「家人」定義,非受供養的病人方面,不需計算其同住父母或兄弟姊妹的可動用財務資源,希望減低因病人需用昂貴藥物而要家人分離的可能,修訂建議有待扶貧委員會通過。
去年已不計成年兄弟姊妹
關愛基金的醫療援助項目包括資助病人使用特定自費癌症藥物、資助合資格病人購買極昂貴的藥物,以及資助合資格的公院病人購買指定用於介入程序及在體內設置的醫療裝置。經濟審查機制下,需計算病人家庭的可動用財務資源,以往「家人」定義包括同住的直系家人,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去年6月18日起改為不包括同住非受供養的成年兄弟姊妹。
羅致光:盼免貴藥令家人分離
關愛基金專責小組上周開會進一步檢討政策。羅致光表示,小組通過修訂經濟審查對「家人」的定義,其中非受供養的病人,其同住父母或兄弟姊妹的可動用財務資源都不會計算之內。他說,以往由於要避免同住家人的可動用財政資源計算在病人家庭的可動用財政資源,可能令部分家人遷出家庭,也易令家人經濟上產生矛盾或衝突。他說新安排是家庭友善,希望減低因病人需用昂貴藥物而要家人分離的可能。
新修訂下,若病人未婚,不論是否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同住,都會被視為一人家庭。若病人已婚,只有同住配偶及受養的子女才會計算作其家人,即同住父母及成年子女的可動用財務資源都不會計算在內。羅說新安排可避免父母因已成年子女的醫療費用而耗盡可動用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