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分局七警涉包庇黃業 將在獄中過年
【明報專訊】中山警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員警集體貪瀆弊案,涉案在押的前所長林崇成等7名員警,因羈押期限將於下周三屆滿,台北地院認為7警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再次延押2個月,因此林崇成7警確定在獄中過年。
台北地檢署查出,中山一派出所涉嫌在13年間,按月收受色情酒店業者賄款,包庇色情,共收賄780萬,今年7月12日依貪污等罪起訴中山一派出所前所長林崇成等10名警員及4名業者。其中林崇成7警遭羈押。北院法官認為7警涉嫌重大,10月12日第一次延押,但日前又因羈押期限將於下周三(12月12日)期滿,因此再開庭審理是否再延押。
庭訊中,林崇成等7警否認犯罪,分別辯稱任職警界多年,無任何其他職業經驗,沒有出國紀錄及國外資產,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等理由,強調沒有逃亡可能。
但法官考量,業者供稱員警收賄時間,包括林崇成任職所長期間,此外,林任職所長期間,妻子帳戶確有增加大量來源不明之現金存款事實;另林得知酒店被北檢查辦後,積極透過管道瞭解辦案進度及偵查罪名、方向、酒店業者具保情形,關心程度超乎尋常。
再加上部分涉案業者及律師,一再強調案發後內心非常恐懼不安,擔心遭到涉案員警加害報復等語,請求法院儘可能不要傳喚到庭。
法官認為,林崇成7警長期任職中山一派出所,對於該轄區具有相當影響力,若准7警具保在外,將對日後到庭證述的同案被告、證人施加壓力可能,7警仍有羈押必要,裁定自12月12日起延押2個月,並予禁見,至明年2月12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