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車禍「過失致死」 坦承已受罰
【明報專訊】九合一大選落幕,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圖)翻轉高雄,高票當選高雄市長。然而選前一天,網路曾瘋傳韓國瑜14年前開車撞死人的消息,韓國瑜也在勝選之夜接受媒體訪問,坦承確有此事,但對細節不願多談,表示「已受到法律該有懲罰」。最近判決書也曝光,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韓國瑜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高雄市長當選人韓國瑜坦承14年前車禍撞死人,判決書也於近日曝光,法院依過失致死判。
近日曝光的判決書指出,車禍發生在2004年1月3日晚間10時50分,韓國瑜駕車載妻子李佳芬,行經雲林縣西螺新社路和興農西路口時,擦撞一輛無照駕駛的重型機車,該機車騎士當時時速90公里,已超過速限50公里,後座乘客白姓男子因此顱內出血,送醫急救8天後不治身亡。
院認為,車輛行經閃光紅燈交岔路口時應減速,並禮讓幹道車優先通行,韓國瑜應未禮讓幹線道先行,確實造成白男因車禍死亡,後續雲林地方法院按雙方肇事責任歸屬,依法判刑。根據媒體報道,白男母親表示,白男送醫治療期間,韓國瑜從未現身慰問,但曾託妻舅致電表達探視意願,遭到她拒絕。之後的兩次調解會,韓國瑜也僅派代表出席,起初韓國瑜的保險公司只同意支付保險理賠金額,調解未成才訴諸法律。直到後來韓國瑜的岳父母出面,得知白男身後還留有一名3歲女兒,韓國瑜才同意多出錢和解。
據傳就連白男出殯時,韓國瑜也未包奠儀,岳父知曉後才補上。事隔多年,白母不願再揭傷疤,認為「過去就過去了,希望他(韓國瑜)為國家、為百姓,市長好好做就好了。」
回應死者家屬說法,韓國瑜的媒體顧問潘恆旭強調,在第一時間就將傷者送醫,非常遺憾未能救回白男,造成家屬一輩子難以抹滅的傷痛。潘恆旭也表示雙方開庭時,韓國瑜全照事實陳述,在自己經濟能力許可範圍內,給予對方最大的慰問金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