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藏大麻伸手可及 阿省司機遭西溫警票控
[2018.11.08] 發表
【明報專訊】一名來自阿省的23歲男子涉嫌在車內藏有伸手可及的大麻,遭西溫警方票控,罰款230元。
西溫市警發言人帕爾默(Jeff Palmer)表示,警員周二凌晨於獅門橋附近截查一輛汽車,發現司機座位旁的儲物箱中有大麻吸食工具,而工具內則藏有疑似大麻,由於該位置是司機伸手可及,觸犯了新的《大麻管制及牌照法》。司機遭票控罰款230元,這是西溫市警自大麻合法化後發出的首張相關告票。
帕爾默說,由於警員當時未有證據顯示涉案司機吸食大麻後駕駛,故發出告票後便即場將其釋放。根據《大麻管制及牌照法》,19歲或以上人士可擁有最多30克由合法途徑取得的大麻,但吸食大麻後駕駛則屬違法,成年人士只可將大麻放置在司機和乘客不能觸及的車內位置,並儲於密封包裝內。
帕爾默指,新法與現行的酒精法例相若,司機不能酒後駕駛,亦不能在司機可觸及位置擺放酒精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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