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裔漢姦劫女編劇囚6年半
【明報專訊】年輕女編劇去年9月深夜在深水鶡磼狺j廈外吸煙,其間遭一名巴基斯坦裔無業漢尾隨,強行帶到後樓梯強姦,並偷走她手機;她不欲與巴裔漢性交,曾主動提出為對方口交,但未能逃過一劫。巴裔漢早前在高院承認強姦及盜竊共兩罪,法官昨判刑時透露案件對事主造成嚴重心理創傷,影響日常生活及工作,需接受心理治療。法官斥責被告盜竊行為對事主造成進一步傷害,終判囚6年半。
被告Shahid Imran Younas(36歲)持香港身分證,曾有盜竊及藏毒案底,靠綜援維生。辯方早前求情指出,被告完事後未讓事主離開,為她整理頭髮、抹汗及穿鞋,並要求事主留下聯絡電話及地址,是感後悔的表現。
官斥偷手機進一步傷害事主
法官彭寶琴昨引述事主的創傷報告指出,事主形容事件恐怖和可怕,案發時感無助、無力。法醫檢驗事主時,事主曾失控嚎哭逾小時。由於案發地點在其居住的大廈,案發後她一直不敢回家,終要搬屋重新開展生活。但創傷經歷令她不斷自責、壓力大、空虛、迷惘,需接受心理治療。
法官指被告入侵事主居住的大廈、用暴力抓事主、沒有使用安全套及偷去事主手機等,都是加刑因素。而被告強姦事主後偷走手機的行為,令事主更感焦慮,造成進一步創傷。被告於2015年6月因爆竊被判囚3年3個月,去年4月獲釋,出獄5個月後犯下本案。法官認為這證明過往判刑阻嚇不足,須加重刑罰。
【案件編號:HCCC15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