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聘用外勞 可囚1年
卑詩推新法防僱主剝削 中介公司要領牌
【明報專訊】省勞工廳長白恩赫(Harry Bains)宣布引入新法案,保護臨時外國勞工免受僱主剝削,聘用臨時外國勞工的僱主需要事先登記,而招聘公司亦要領牌及接受省府監管。若發現僱主或招聘公司違法,將可能被吊銷登記及牌照,嚴重會被罰款,甚至入獄最多1年。
白恩赫昨日宣布引入《臨時海外勞工保護法》(Temporary Foreign Worker Protection Act)法案,提高對僱主和招聘公司的問責性。根據法案,省府要求協助僱主聘用臨時外勞的招聘公司申領牌照,而僱主聘用臨時外勞時亦要事先在網上登記,毋須任何費用。省府指,有關制度將有助政府可以更主動地展開調查,提高僱主和招聘公司的問責性。
另外,省勞工廳將會為登記及領牌制度的發牌、拒絕申請、停牌和取消資格的標準定下條件。該法案亦容許省府為受害勞工向僱主追討從僱員非法取得的費用,並將款項交還給受害人。
法案中亦列出多項屬於違法的行為,例如僱主不可向勞工收取費用以換取工作、不可管有勞工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以及不可在就業機會上作虛假陳述。若有僱主或招聘公司違法,省府有權撤銷其登記或牌照,如果情況嚴重則會施以罰款甚至監禁最多1年。
白恩赫表示,臨時外勞被剝削的事件常有發生,指一些勞工向招聘公司支付介紹費後,並沒有取得適合的工作;有勞工更被迫住在環境惡劣的地方,甚至被僱主欺凌,恐嚇若不聽話會將他們趕出加拿大;亦有勞工辛勤工作卻被刻扣工資甚至拖欠薪金。
白恩赫又說,不少外國勞工因為語言不通的關係,並不知道他們可享有的工人權利,難以提出申訴,相信省府引入的法案能有效保障他們的利益。白恩赫說,有關法案其實不但維護勞方,亦為一向遵守法律的良好僱主帶來保障。
省府資料顯示,去年全省共發出逾4.7萬份外國工作簽證,其中逾1.6萬份透過臨時外國勞工計劃(Temporary Foreign Workers Program)申請,另外超過3萬份則是透過國際流動計劃(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申請。卑詩省是繼安省後,擁有最多臨時外國勞工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