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休班警員余展宏(35歲)被控在去年三度襲擊同居女友,他否認3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日續審。女事主在辯方盤問下,被多次質疑其報案旨在報復、在庭上哭泣是「做戲」伎倆。裁判官聽畢辯方盤問後,認為辯方的質疑成立,事主供辭矛盾,其誠信被摧?,故考慮控方表面證供不成立,裁定被告無罪,當庭釋放。 庭上哭泣被質疑「做戲」 辯方稱,女事主黃綺婷曾參演TVB劇集《愛.回家》,表演慾強,質疑她在庭上哭泣和抹眼淚等舉動為「做戲」,旨在因為不忿被告首先跟她分手而報復。黃否認,稱眼淚是真情流露,報案是為自己發聲和追求公義。 辯方稱,黃與被告分手後仍使用其附屬卡買機票和電話,乃尋求賠償的報復行為;黃否認,稱只純粹覺得「一直都不捨得花被告的錢,但現在是時候用一下他的(信用)卡」。 辯方呈上數段被告拍下黃「發脾氣」的影片,顯示黃辱罵被告及搶奪被告手機等,黃說當時不希望被告拍下她只穿睡衣而沒穿內衣褲;辯方回應指此說不合理,因黃曾主動拍下二人性交片段稱要讓被告「回味」,故不會介意被拍。 被告連續拍攝 非發酒瘋 裁判官聽畢盤問後,認為黃的供辭矛盾,難以解釋,如影片顯示被告「連續性」地拍攝,非控方所指的「發酒瘋」;黃只將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堂,完全摧狾o的信用,認為控方表證不成立,被告脫罪當庭獲釋。 【案件編號:KCCC1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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