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殺犯伯納多申假釋被拒
自稱不再威脅公眾
【明報專訊】加拿大最聲名狼藉的姦殺犯伯納多(Paul Bernardo)周三申請假釋被拒。他在全國假釋委員會(National Parole Board)由兩人組成的小組前辯稱,是低自尊促使他犯罪,且他不再對公眾構成任何威脅。
假釋委員會的小組亦聽取受害者家人悲痛的陳辭,他們堅稱伯納多應被繼續監禁。
伯納多在聽證中說:「我是一個非常有缺陷的人。我知道我不完美。我做的事情很可怕,我傷害很多人,我一直哭泣。」但與此同時,54歲的伯納多說,他自從被捕從無暴力行為,假如獲釋永不會再犯罪。
顯然小組並未被其辯詞打動,他們用了大約30分鐘,對伯納多日間假釋和全面假釋的申請全部拒絕。他們作出決定的書面理由料數周後發布。
伯納多兩年後將再有機會申請假釋。伯納多在1995年,因一級謀殺、綁架、嚴重性攻擊等罪名被判終身監禁,25年內不得假釋。他已經在獄中被關押超過25年。他所涉罪行跨越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其中兩名受害女生為法蘭治(Kristen French)與瑪哈菲(Leslie Mahaffy)。
伯納多最終承認曾強姦14名其他女子,還因其同謀、妻子霍姆卡(Karla Homolka)的妹妹Tammy死亡案,被定殺人罪名成立。霍姆卡則因殺人罪入獄12年,2005年已經獲釋。
受害者瑪哈菲的母親戴比瑪哈菲(Debbie Mahaffy)說,這場假釋聆訊重新帶給家庭巨大痛苦,稱伯納多所作出的「不可言喻和殘忍的虐待行為」無法用語言描述。另一名受害者法蘭治的母親多娜法蘭治(Donna French)亦稱,伯納多永不應獲得自由。
代表兩個家庭的律師丹遜(Tim Danson)說,伯納多是一名冷酷的精神病患者,沒有同情的能力,他亦從未真正向受害者家庭道歉。
伯納多的律師奧康納(Fergus O'Connor)則說,其當事人從年齡上已經進入性犯罪的低風險群體,儘管應該聽取受害者意見,但他們的觀點不應起決定作用。
他說,伯納多的父母去監獄探訪他,並提出假如兒子獲釋,他們可以提供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