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紅星范冰冰的台灣經紀人穆曉光,本名牟恩廣,以未與妻子同居、夫妻之情蕩然無存等理由,向法院訴請離婚;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判准,全案仍可上訴。 中央社引述判決指,穆曉光與妻子在2013年結婚,但穆曉光認為他們婚後並未共同生活,他回台期間,都住在台北晶華酒店,從未與妻子同居,夫妻之情蕩然無存,已無維持婚姻關係的主觀意願及客觀實益。 法官認為,穆曉光因工作長期滯留外地,與妻子分居兩地,兩人生活甚少交集,夫妻感情維繫困難,分居期間也未見他們積極維繫婚姻及感情,「原告訴請離婚洵屬有據」。 身家過億的穆曉光近期捲入范冰冰逃稅案,早前新華社報道,今年6月稅務機構調查范冰冰旗下公司時,穆指示員工隱匿、故意銷毀涉案企業會計憑證、會計帳簿以阻撓調查,目前已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有網民揣測,不排除穆曉光以離婚方式轉移個人財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