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萬錦禁公共地方吸大麻 初犯罰100 再犯罰1000
【明報專訊】安省約克區萬錦市議會昨天召開特別會議,在大麻合法化前夕以11比0通過全面禁止在公共場所吸食大麻。
公共場所包括了市府公園、市府擁有物業、公共停車場、社區中心、道路、行人路、學校、商場和商廈和商用停車場等。違例者罪成首犯罰款100元至500元、再犯罰500元至1000元。市民如要發現有市民違例,可以報警舉報違規者。
市民可以在自己的物業範圍內吸食大麻,除了在屋內,還包括自家前園和後園。
萬錦市長薛家平在會後表示,市議會並未有其他選擇,在過去數周收集過意見後,只好推出附例,全面禁止在公共場所吸食大麻。他舉例說,若家長在Markville Mall停車場上幫助子女上私家車,旁邊有人在吸食大麻,如何能保護孩童?
他又讚許省府容許市府選擇是否容許市內出售大麻,萬錦市議會早已通過,禁止在市內有任何的大麻店。他表示:「今早(昨日)通過的附例,並不包含在私人物業內。」
有市議員表示﹐如果鄰居吸食大麻氣味影響到你﹐亦可向市府或警方投訴。薛家平又表示:「市議會推出附例﹐是代表了萬錦市絕大多數市民的意願。市選結束後﹐新的市議會還將依據附例﹐諮詢有關律師﹐制訂如何保護青少年健康、遠離大麻的詳細措施。」
該項名為「禁止在公共場所吸食和抽食休閒大麻附例」(By-law to prohibit the smoking or vaporizing of recreational cannabis in public places)還規定﹐執法官員有權要求違反附法例者提供免於處罰的證據﹐違例者必須向執法官員出示自己的姓名、出生日、家庭地址等個人信息。
另外,執法官員還有權判定對違例者實施行政處罰﹐還是檢控其違反「安省罪行法」(the Provincial Offences Act)。